我县以人为本限放烟花爆竹

发布时间:2009-10-26 00:00来源:本站原创

 

今年5月,一名网友在岚皋政府网上留言,反映城区燃放烟花炮竹扰民,希望政府禁止。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时间,多名群众在网上附议。

城区居民在结婚、搬家、开业之际燃放爆竹,是对传统习俗的沿袭,禁还是不禁?作为一级政府,必须站在更多人的利益上考虑决策。针对群众禁放呼声,岚皋积极安排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制作专题栏目,广泛收集民意,兼听各方呼声。岚皋城区是个小盆地,爆竹一响,四面回音,极其影响居民正常工作生活。但另一方面,扭转传统旧习,不能一蹴而就,满足群众喜庆需求,也是一种民生;且花炮是岚皋的一大特色产业,事关群众就业和财政收入,一禁了之,势必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产业发展积极性,而就业问题就更是民生了。

手心手背都是肉,“以人为本”就得统筹兼顾,维护两方面的正当权益。经充分考量、论证,10月前夕,岚皋正式出台“城区燃放烟花管理办法”,改“禁”为“限”,即堵又疏。平时禁放,但在每年农历重要节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及每天错过上班、开课、休息的时间仍然可以燃放,给易旧树新一个缓冲时间。同时,限放花炮,不限花炮产业。在“限放”同时,制定促进花炮产业发展规划,出台扶持政策,引导企业调整生产结构,研发技术含量、观赏度高的花炮产品,促其进一步做大产业,扩大就业。

时下十月将过,城区烟花炮竹限放期间,至今已无炮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