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岚皋县八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5-08-19 18:56来源:县政协办

 

 

尊敬的商怀安等三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环境整治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的提案客观反映了农村当前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为破解农村环境问题提供了好的思路,感谢您对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高度关注。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问题,在全面建成县城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置工程的同时,坚持城乡统治,争取实施了2012-2014年陕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整治范围包括岚河流域8镇50村,受益人口达9万余人,现已完成2012-2013年度4镇26村环境整治工程建设任务,2014年度4镇24村整治工程已经全面启动,计划6月可竣工投用。考虑到西部各镇垃圾收集运输设施严重不足,今年县政府专门从2014年农环境项目资金中调整80余万元,为民主、石门镇、官园等镇配置垃圾收集车和垃圾桶(箱)。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是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的有效途径,按照县政府安排,县经贸局于2014年启动了民主、花里、石门等重点镇区域性废物回收站建设,部分站点现已投入使用。随着这批农村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的建成运行,将初步解决我县日益严峻的农村环境问题,有效促进项目区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为最终实现“城乡因生态而美,群众因生态而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为尽快解决“农环”项目未覆盖镇村的垃圾污水处理问题,目前县政府正在采取以下措施,加快推进生活源整县治理工作进程: 

一是进一步加大项目争取。积极争取中省新一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组织申报了2015年度大道河流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计划,现已进入建设方案编制阶段。配套我县确定的“户分类、村收集、镇处理、县监管”生活垃圾处置模式,完成了7个重点镇(含石门)的7座垃圾填埋场和3座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可研和选址等前期工作,并已挤进市县“十三五”规划盘子。经努力争取,全县2015年前已建避灾移民安置点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获省级资金支持,现已完成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预计下半年开始实施。

二是拓宽渠道,加大投入。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解决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问题,县政府加大了县本级财政资金投入,初步拟定了《岚皋县城乡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计划每年筹措5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奖补各镇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建成设施后期运行。为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通过社会融资模式解决建设资金短缺问题,按照《国务院发布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精神,将全县各镇垃圾污水项目(其中包括石门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打包作为全县一期PPP项目进行网上招商,经多次考察磋商,目前基本已选定投资合作对象。

三是基层环境执法能力建设一直是各级政府关注的焦点,今年我局同步加大了各镇环保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经商县政府法制办,要求各镇选派两名干部参加省级执法资格考试,待取得执法资格后,可对农村重点区域乱倒垃圾的行为进行执法监管,同时具有处罚权力,从根本可扭转农村垃圾乱倒的行为发生。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一、配合镇政府加大宣传力度,培养居民环保意识,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减少农村面源污染。二、紧盯国家投资政策,下大力争取农村环境治理项目,着力解决环保基础设施薄弱问题。三、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从严监管从重处罚,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岚皋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5月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岚皋县环境保护局              0915-2529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