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城区防汛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7 14:48来源:

 

城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岚皋县2017年城区防汛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岚皋县人民政府

      2017426

 

岚皋县2017年城区防汛预案

 

一、总 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县城洪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洪水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洪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县城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城区内洪水(含岚河洪水以及山洪等)、暴雨渍涝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二、工作重点

城区防汛的重点部位:(1)蔺河口水电站库区下游县城区沿岚河两岸的所有单位和住户;(2)祖师庙、柳家坡、大小白虎岩等重点滑坡泥石流威胁区域内所有单位和住户;(3)沿城关镇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沿线而居的所有单位和住户。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调整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等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岚字201722号)文件要求、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成立城区防汛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设在城关镇政府,由城关镇镇长任总指挥,县住建局局长、双创办主任、城关镇人武部长任副总指挥,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人武部、公安局、城关镇、住建局、双创办、水利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交通局、民政局、卫计局、文旅局、经贸局、教体局、农林科技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地电岚皋分公司、气象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岚河水电公司(蔺河电站)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城区防汛指挥部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城区防汛检查、部署城区防汛工作、指挥城区防汛抢险撤离。

  城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县委办、政府办负责做好城区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督查检查及各类信息上传下达。

2.县人大办负责做好第三责任区疏散撤离避险及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3.县人武部负责按照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命令,组织、指挥、调遣抢险队伍,负责组织紧急抗洪抢险救灾。

4.县公安局负责城区防汛抢险撤离过程中警戒、执勤、交通管制、强制撤离和社会治安维护以及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5.城关镇负责城区防汛指挥部日常工作。搞好城区防汛预案宣传,发放遇险撤离明白卡,建立防、抢、撤组织责任体系和群测群防体系,将撤离责任细化到村(居委会)、组和县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效组织城区内所有居民及村民安全疏散撤离、转移避险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按县防汛办、防滑办的要求作好雨情、水情及滑坡情况的监测和预警到户(单位)、责任到人,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6.县住建局负责城区地下排污管()道疏通,城区沟道及街道内涝防治,排涝设施、路堤照明设施检修和城区撤离道路清障以及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7.县双创办负责组织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做好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卫生防疫、街道清理及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8.县水利局(防汛办)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做好雨情、水情、汛情、灾情收集和上传下达及城区应急供水工作。

9.县发改局负责城区防洪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重建项目计划安排与资金筹措。

10.县财政局负责城区防汛抗洪抢险经费的筹措落实以及防汛责任片区疏散撤离避险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11.县国土局负责牵头组织指导城区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及防范措施的落实以及做好第一责任区疏散撤离避险及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12.县交通局负责城区抗洪抢险救生车、船的组织落实和调遣工作,保证抢险运输和安全转移道路畅通及防汛责任片区疏散撤离避险和抗洪抢险工作。

13.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灾情统计上报、灾民生活救助、调拨救灾物资、组织生产自救以及做好防汛责任片区疏散撤离避险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14.县卫计局负责防汛抢险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储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常用药品及医疗器械,保障抢险救灾期间群众的医疗和卫生防疫;负责做好防汛责任片区和城区各医疗单位疏散撤离避险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15.县文旅局负责城区防汛宣传报道、汛情信息播放、各种命令和通知的播音以及灾情录像和摄影等资料收集工作。

16.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学校向学生做好防汛预案的宣传教育以及学校的防汛应急抢险、撤离避险、安置、救灾工作。

17.县经贸局负责城区防汛抢险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供应以及做好第四责任区疏散撤离避险及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18.县农林科技局负责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恢复生产和第二责任区疏散撤离避险及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19.县安监局负责城区堤防和蔺河口水库等重点地段监测和险情排查的督办落实,夯实安全隐患排查及消除工作。

20.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委托城区个体工商企业主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救灾物资 (包括彩条布、编织袋、铅丝、矿蜡、手电筒、矿泉水、方便面等),以保障应急需要。

  21.地电岚皋分公司负责城区防汛的电力保障和防汛紧急情况下的照明及损毁电路抢修。

22.县气象局负责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办、政府办、县防汛办提供重要天气预报和降雨情况。

23.电信、移动、联通分公司负责县级和城区防汛指挥部等重要部门的通讯保障,制订并落实应急通讯预案,负责做好防汛责任片区疏散撤离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24.社区居委会对本社区进行入户调查、人口摸底,掌握社区人口分布、人口数量等详细数据,做好所分辖区的疏散撤离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25.岚河水电公司(蔺河口电站)负责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库雨水情动态及水库运行状况,严格控制汛期水位,不得在汛限水位以上蓄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做好水库错峰调度,保证水库大坝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度汛。

3.2指挥系统

城区防汛指挥部设立指挥部办公室、雨水情监测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组、后勤保障组、巡堤查险组、应急抢险组、疏散撤离组、灾民安置组、新闻宣传组、通讯保障组、紧急供水组(如各组组长因特殊情况不能亲临现场履行职责时,由指挥部指派临时组长)。其具体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1)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由马恒杰(18009152123)任办公室主任,高且文(17719693260)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熊英杰、王臻、董亚玲、苟如海、房敏组成,值班电话:2521122;主要负责汛期24小时值班和紧急情况下的防汛信息处理、资料收集和上传下达工作。

(2)雨水情监测组组长:县水利局李平(13992560726),副组长:张丹 (13992585330)、李发平(13909156265);成员:田川、朱时敏、秦正平、陈光军、李岚、程鹏、黄明;杨晓军、梁发奋;郑世平、覃小丽、程久平等气象局工作人员。主要负责雨、水、汛情观测、分析。根据收集到的各类雨、水、汛情信息,分析汛情变化趋势,及时为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3)疏散撤离组分为四个责任区:

第一责任区责任组长:县国土局胡润宝(15991190128),具体责任人何亚南(13992510939),成员:地电岚皋分公司,陈超(18909152899),具体责任人熊刚(13992526110);市场监管局,戴高涛(13909155501),具体责任人刘军(13359158266);肖家坝社区李建平(15191515888),文广旅游局徐庆文(18909152590),具体责任人许祖琴(15991180505);县法院,曾勇军(13992505213;县交警大队,陈洪斌(13992561111),具体责任人王远举(13992526299)。主要负责肖家坝受威胁区域群众的疏散撤离及转移避险工作。提前撤离转移安置地点:岚皋中学(新址),责任人:沈军(18909151061)。

第二责任区责任组长:县农林科技局周春栋(13909156196)具体责任人李云平 (13379358589),成员:民政局,伍先儒(15909156818),具体责任人徐刚(13992592225;养老保险经办中心,陈孝云(13992513789),具体责任人吴应忠(15309151522);农商银行,熊宗新(18991511989),具体责任人王勇升(13700251506);国税局,舒露(17709158505),具体责任人罗斌(15809158800);地税局,袁涛(13992559999),具体责任人夏琨(13992511089农林科技局,周春栋(13909156196) 具体责任人李云平 (13379358589);号房湾社区,张晓印(13891502211);主要负责莲花路以西、小河口沿神田路至原石油公司以北至河滨大道、鑫盛大酒店沿神田路至原石油公司以南及安岚后街入口至彭军强家公路两侧所有住户,原石油公司沿神田路西至碗场坝两侧所有受威胁区域群众的疏散撤离避险工作。提前撤离转移安置地点:城关中学(原岚皋中学),责任人:邹文庚(13992520380)

第三责任区责任组长:县人大办胡晓军(15389501100),主要负责莲花路以东、小河口沿南宫路东至黄家河坝吊桥头以北、原畜牧站沿南宫路以东到黄家河坝吊桥头以南至开关站、黄家河坝、四坪社区教场坝、王家湾、柑竹坝受威胁区域群众的疏散撤离工作。成员:县政协办,徐学密(13891502136);县自来水公司,刘亦枫(15609150066);县人社局,张前武(13909151888),具体责任人杨银军(13909156121);肖家坝社区,贾永健(13098000018);中医院,李增宝(13709150005),具体责任人周琳(15991311089;提前撤离转移安置地点:城关小学,责任人:马铁军(13509151919)。城关二小,张东(13509151837);提前撤离转移安置地点:县幼儿园,责任人:刘冬波(13992508423;四坪社区,张富柳(13909156040),提前撤离转移安置地点:四坪活动室。

第四责任区责任组长:县经贸局卢修勇(13509155568),具体责任人苟元学(13991557999),成员:邮政局,李富国(13399255855),具体责任人杨梅(18992562599);东坡社区,郑环(15991182811),县卫计局,卢修春(13379152888),具体责任人何代晴(13891523263);县财政局,崔万杰(13509155552),具体责任人谢克斌(18992580033);西坡社区,谢炳杰(13991531088);主要负责新街两侧及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各受威胁区域群众的疏散撤离避险工作。提前撤离转移安置地点:职业中学,郭传山(13991511536)。

(4)应急抢险组组长:县公安局高章平(13689159199);副组长:周益海(13509151519);成员:公安、消防、武警;各抢险队员自备工具。主要负责城区防汛抢险、排险和内涝防治,负责抢险物资运送和群众安全避险转移。

(5)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组组长: 县卫计局卢修春(13379152888)具体责任人何代晴(13891523263),副组长:朱嗣国(15991331289)、李增宝(13709150005)、陆平(13991558296);成员:抽调卫生局、县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共35人组成。主要负责抢险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工作。

(6)巡堤查险组组长:县安监局黄仲武(15929585111);成员:抽调安监局3人、水利局3人、交通运输局3人、住建局3人、国土局3人,蔺河口水电站3人共18人组成;主要负责城区堤防及蔺河口水库等重点地段和部位的监测和险情排查的督办落实,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责令责任单位迅速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

(7)后勤保障组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唐直平(15229995777),具体责任人石有新(13909153811);副组长:伍先儒(15909156818),具体责任人徐刚(13992592225);成员:张永胜(13310959789)、陈洪斌,(13992561111)、卢修勇(13509155568)、潘文(13509157856)、祝敏健(13509151629)、刘学润(13909156303)、张新华(15991190118)组成;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筹措、发放及车辆调度、后勤服务等工作。

(8)治安保卫组组长:县公安局高章平(13689159199);副组长:付书斌(13509155133),陈邦庚(15319869988);成员由公安、消防、武警组成。主要负责抢撤过程中的城区社会治安及交通秩序,执行指挥部警戒、戒严及编制疏散撤离命令。

(9)灾民安置组组长:县民政局伍先儒(15909156818)具体责任人徐刚(13992592225:副组长:祝志刚(13772979357);成员:民政局5人,气象局1人,文旅局2人,教体局5人,城关镇5人。主要负责抢险救灾期间的灾民紧急安置和灾民生活安排。

(10)抢险救灾宣传组组长:县文旅局徐庆文(18909152590 )具体责任人蒲玉涛(13992556911;副组长:陈洪海(13700251579);电视台:苏世东(13509151540)成员:宣传部3人、文旅局4人、城关镇2人。主要负责灾情及抢险救灾的纪实,各种新闻影像、文字资料的收集、制作及报道。

(11)通讯保障组组长:县应急办周春晖(13509151556),成员单位:电信公司,颜建康(15332668001)、移动公司,邹天明(13509153008)、联通公司,余超(18609154029)。主要负责抢修各种通讯设施,保证防汛指挥通讯畅通。

(12)供水供电保障组组长:县政府办公室魏君(13909155681);成员单位:水利局潘文(13509157856),地电岚皋分公司:陈超(1890912899)具体责任人熊刚(13992526110;成员为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局抢险突击队员。主要负责城区受灾后供水供电紧急抢修和供水供电保障。

四、防汛监测及报警装置设置

4.1雨情、水情监测

(1)在孟石岭镇政府、滔河镇政府分别设置卫星遥测雨量自动测报点共二处,在孟石岭镇、南宫山镇金寨村、滔河镇、蔺河镇政府和南宫山镇宏大村、南宫山镇佘梁村、蔺河镇大湾村、孟石岭镇易坪村、滔河镇双向村分别设置自动雨量测报站点共九处,具体测报由县防汛办和县气象局负责。

(2)岚河水情观测,在孟石岭镇政府河段和蔺河水库大坝分别布设视频监控站两处、在岚河上游孟石岭九台村和滔河金淌电站自动水位雨量一体站共两处,在县防汛办可以实时监测岚河上游水量和蔺河水库运行动态,具体监测工作由县防汛办负责。同时,蔺河电站水库大坝设置有下泄流量自动监测控制设备,具体测报由蔺河电站负责,联系电话:2528890,责任人:郝邦华(13891568628)。

4.2城区预警系统

城区防汛预警系统由防汛(防空)报警器以及防汛预警喇叭组成。

(1)防汛(防空)报警器共4处,分别设在县职业中学、县法院、县人社局办公楼楼顶和四坪社区居民罗尚国家楼顶,由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管理,具体由每处所在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四坪居委会罗尚国家报警器由张富柳负责操作(13909156040),县法院报警器由李永鑫负责操作(13409150667)、人社局报警器由陈亮负责操作(13309158511)、职业中学报警器由郭传山负责操作(13991511536)。

2)城区防汛预警喇叭共24处,分别设在县幼儿园、城关镇肖家坝社区居委会、城关小学、财政局、自来水公司、住建局、人大、县农商银行、县医院、城关第二小学、城关镇号房湾社区、城关镇中心敬老院、城关中学、农林科技局、堰溪水厂、城关镇中心幼儿园、城关镇西坡社区、城关镇四坪社区、岚皋中学、城关镇政府、城关镇罗金平社区、民政局、城关镇东坡社区、污水处理厂。由专人负责,提前广播预警通知。主要用于城区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和祖师庙、柳家坡、大小白虎岩等重点滑坡泥石流威胁区域防汛预警预报。为确保电站下游县城和沿河两岸人民群众安全度汛,电站企业的正常生产,岚河水电公司(蔺河口电站)负责沿河建设的泄洪预警系统,由蔺河口电站负责发电和泄洪预警预报,电站发电和泄洪时,务必落实专人负责,进一步完善预案,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预警,提前发布预警通知明示,并向县防汛办报送相关信息,确保泄洪安全。

五、预警依据、抢撤命令发布、预警方式与运作程序

5.1岚河洪水预警

5.1.1预警依据

预警依据以蔺河口水电站提供的泄洪流量,作为发布各项通知、通告、命令的依据。

5.1.2预警发布方式

城区防汛预警信号统一为防汛预警广播和防汛(防空)专用报警器(替代报警设施为宣传车进行报警),其信号为:
  一号命令为预警广播喊话和拉响报警器;

二号命令为预警广播喊话和拉响报警器;

三号命令为预警广播喊话和拉响报警器交替音。

解除警报为预警广播喊话。

水库调洪泄水为预警广播喊话和拉响报警器。

5.2城区暴雨预警

5.2.1预警级别划分

预警级别 预警颜色 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Ⅳ级 蓝 1小时降雨量超过20mm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Ⅲ级 黄 1小时降雨量超过30mm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Ⅱ级 橙 1小时降雨量超过40mm 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Ⅰ级 红 1小时降雨量超过50mm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依据城区不同强度降雨的影响程度,将暴雨按量级划分

四级(Ⅳ、Ⅲ、Ⅱ、Ⅰ级),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

5.2.2预警信号

主要以电话通知、短信方式进行发布,必要时通过城区预警广播喊话实施信号发布。

5.3城区重点滑坡点的监测

城区重点滑坡点的监测预警预报由县国土局负责。

5.4抢撤命令的发布

抢撤命令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发布,由城区防汛指挥部执行,并由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传达到各疏散撤离组安置点、到社区到组到户以及相关单位。由城关镇在城区防汛指挥中心用预警广播播发,县电视台在电视屏幕滚动播放。命令撤消亦同。

5.5预警行动

5.5.1岚河洪水预警行动

根据水情发展变化,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发布抗洪抢险的有关通知、通告或一、二、三号命令。

(1)当蔺河口水库泄洪流量达到1800m3/s时,经过县城洪水流量相应接近10年一遇洪水,为警戒水位线,城区指挥部发布预警信号,通知沿河居住群众警戒,随时做好撤离准备。

(2)当蔺河口水库下泄洪水流量达到2100m3/s时,经过县城洪水流量相应达到20年一遇洪水时,为撤离洪水流量,县防汛指挥部发布“一号命令”。居住在四坪社区沿河两岸、黄家河坝、肖家坝、沿河滨大道至碗场坝两边的单位和群众必须按规定的撤离路线和安置地点立即撤离转移。

(3)当蔺河口水库下泄洪水流量达到2300m3/s时,经过县城洪水流量相应流量达到30年一遇时,按超标准洪水进行防抢,县防汛指挥部发布“二号命令”。居住在南宫路、神田路以北的所有机关单位全体人员和居民群众必须按规定的撤离路线和安置地点立即撤离转移。

(4)当蔺河口水库下泄洪水流量达到2560m3/s时,经过县城洪水流量相应达到50年一遇时,县防汛指挥部发布“三号命令”。城区南宫路、神田路以南受威胁区域的所有单位职工和居民群众必须按规定的撤离路线和安置地点在限定的时间内全部撤离。

5.5.2城区暴雨预警行动

(1)当预报降雨强度达到Ⅳ级预警时,城区防汛指挥部发布蓝色预警信号,由国土局、住建局、双创办和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及城区暴雨山洪泥石流渍涝的抢险处置工作。

(2)当预报降雨强度达到Ⅲ级预警时,城区防汛指挥部发布黄色预警信号,由住建局、双创办、城关镇和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和祖师庙、柳家坡、大小白虎岩滑坡点及城区暴雨山洪、滑坡、泥石流、渍涝的抢险处置工作。

(3)当预报降雨强度达到Ⅱ级预警时,城区防汛指挥部发布橙色预警信号,由国土局、住建局、双创办、城关镇和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和城区祖师庙、柳家坡、大小白虎岩等滑坡点及城区暴雨山洪、滑坡、泥石流、渍涝的抢险处置工作。

(4)当预报降雨强度达到Ⅰ级预警时,由县防汛指挥部发布红色预警信号,并统一指挥城区暴雨山洪泥石流滑坡的抢险处置工作,城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实施。

5.6运作程序

5.6.1岚河洪水运作程序

(1)4大责任区疏散撤离组运作程序

第一步:紧急通知发布后,由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彭仁银(13509151775)迅速通知胡润宝(15991190128)、周春栋(13909156196)、胡晓军(15389501100)、卢修勇(13509155568 4名疏散撤离小组组长及单位成员10分钟内到达所属单位。

第二步:各疏散撤离小组长向城区防汛指挥部报告上岗情况,并请求指示。

第三步:传达城区防汛指挥部指示,安排部署防、抢、撤任务。

第四步:配合各片区包干单位、安置单位做好撤离安置工作。

第五步:向城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撤离、安置情况。

第六步:安排灾民生活。

第七步:统计灾害情况。

第八步:上报灾害情况。

(2)25个片区责任单位运作程序

①紧急通知发布后的运作程序

第一步:紧急通知发布后,25个片区责任单位10分钟到本单位集合待命。

第二步:清点集结队员人数,向所属责任小组长报告集结情况,并请求指示。

第三步:传达责任小组长指示,分配任务。

第四步:10分钟到达各自包干的区域。

第五步:组织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提前撤离,转移贵重财产。

第六步:向疏散撤离责任组长报告任务进行情况。

②命令发布后的运作程序(各种命令运作程序相同)

第一步:放弃财产转移,强制群众迅速撤离。包干队员在群众撤离后方可撤离。

第二步:清点核实撤离群众及队员人数。

第三步:向疏散撤离组报告情况。

第四步:协助灾民安置工作。

(3)抢险队伍运作程序

第一步:接到抢险通知后,由颜春燕(13909156309)组织公安、消防、武警抢险组在30分钟内到达小河口广场,集结待命。

第二步:清点集结队员人数,向城区防汛指挥部报告集结情况,并请求指示。

第三步:传达城区防汛指挥部指示,分配任务。

第四步:进入险段实施抢险。

第五步: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4)治安保卫组运作程序:

          {C}{C}{C}一号命令运作程序:

第一步:指挥部发布命令后,由颜春燕(13909156309)、付书斌(13509155133)、陈邦庚(15319869988)组织公安、交警、消防武警在五分钟内到达公安局院内集结,清点队员人数,报告集结情况。

第二步:各分队迅速进入警戒区承担治安警戒任务和维护交通秩序任务。

第三步:控制和打击趁机哄抢等违法犯罪活动,实行交通管制。

第四步:报告任务进展情况。

②二、三号命令运作程序:

第一步:接到二、三号命令后,以分队为单位,协助撤离组强制撤离群众。

第二步:根据指挥部命令,实施戒严。

第三步:随最后撤离的群众,到达各灾民安置点;清点队员人数、报告情况。

第四步:负责维护安置点的治安、警戒,处理突发事件。

第五步:原地警戒,等待指示。

(5)雨水情监测组运作程序:

第一步:观测到超强降雨和超标准洪水等汛情,由李平(13992560726)在第一时间报告总指挥。

第二步:按总指挥指示,通知指挥部成员进入岗位工作。

第三步:报告雨、水、汛情。

第四步:按总指挥命令发布预警信号。

第五步:按总指挥指示,传达各项命令。

5.6.2城区暴雨运作程序

(1)Ⅳ级预警运作程序

当出现大范围降雨,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可能发生洪水和城区部分低洼易涝区可能出现积水时:

第一步:接到城区防汛指挥部通知后,住建局、双创办及相关责任单位20分钟内到达单位待命。

第二步:传达城区防汛指挥部指示。

第三步对城区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及排水管网进行排查,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群众。

第四步向城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排查情况。

(2)Ⅲ级预警运作程序

当出现大范围暴雨,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发生洪水和城区滑坡点发生异常及城区低洼地段、主要街道发生积水时:

第一步:接到城区防汛指挥部通知后,住建局、双创办及相关责任单位20分钟内集结。

第二步:传达城区防汛指挥部指示。

第三步:到达受洪水、滑坡威胁和积水地段实施险情处理和警戒、交通管制,立即组织受洪水威胁和低洼易涝地带的群众安全转移,对城区主要街道积水严重地段实行抽排作业和路段控制。

第四步:向城区防汛指挥部报告人员转移撤离和排涝情况。

(3)Ⅱ级预警运作程序

当出现大暴雨,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发生较大洪水和城区滑坡点出现松动,城区严重积水,部分低洼地带居民住宅进水时:

第一步:接到城区防汛指挥部通知后,国土局、住建局、双创办、城关镇及相关责任单位15分钟内集结。

第二步:传达城区防汛指挥部指示。

第三步:到达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和积水地段实施险情处理和警戒、交通管制,立即组织危险区域和低洼易涝地带的群众安全撤离转移。

第四步向城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

(4)Ⅰ级预警运作程序

当出现特大暴雨,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和城区重点滑坡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滑坡险情,城区严重积水,主要交通中断,部分低洼地带居民住宅受淹时:

第一步:接到县防汛指挥部通知后,城区防汛指挥部立即通知住建局、双创办及相关责任单位10分钟内集结。

第二步:传达县防汛指挥部指示。

第三步:由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国土局、住建局、双创办及相关责任单位到达受暴雨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区域和积水地段实施险情处理和警戒、交通管制,紧急组织危险区域和低洼易涝地带的群众安全撤离转移。

第四步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

六、撤离路线及安置点

县城区共设6个集中临时安置点,分别是城关小学,责任人:马铁军(13509151919);城关中学,责任人:邹文庚(13992520380);职业中学,责任人:邹田新(13909156362);县幼儿园,责任人:周会勤(13891595080);岚皋中学,责任人:沈军(18909151061);四坪社区活动室,张富柳(13909156040);治安保卫工作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责任人:付书斌(13509155133)。各接待单位要热情接待,搞好服务,保证撤离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休息场所。

()第一责任区(1—6撤离小组):县包片领导:甘晓罡  15009151811);责任单位:国土局,责任人: 胡润宝(15991190128)具体责任人何亚南(13992510939);公安部门协助单位:县交警大队,责任人:陈洪斌(13992561111)

l.肖家坝大桥路以西、人民路以北,西北至湖滨路,共计506(单位)1638人。责任单位:地电岚皋分公司,撤离组长:陈超(18909152899),具体责任人熊刚(13992526110)。提前转移安置地点:岚皋中学,接待人:沈军(18909151061);紧急撤离路线:沿大桥路--仰韶路--佐龙路到耳扒山。

2.人民路以北至湖滨路、肖家坝大桥路以西、仰韶路以北、人民路以南、西至湖滨路,共计284(单位)910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撤离组长:戴高涛(13909155501),具体责任人刘军(13359158266)。提前转移安置地点:岚皋中学,接待人:沈军(18909151061);紧急撤离路线:沿佐龙路到耳扒山。

3.肖家坝大桥路以东至育英路(岚皋中学校区及富民北路以东邓学文家),共计201(单位)712人。责任单位:文广旅游局,撤离组长:徐庆文(18909152590),具体责任人祖琴(15991180505)。提前转移安置地点:岚皋中学,接待人:沈军(18909151061);紧急撤离路线:沿佐龙路到耳扒山

4.肖家坝大桥路以东、仰韶路以北、人民路以南、富民路赖春林家以南至佐龙路以北到杨少军家,共计282(单位)1145人。责任单位:肖家坝社区,撤离组长:李建平(15191515888)。提前转移安置地点:岚皋中学,接待人:沈军(18909151061);紧急撤离路线:沿富民路--佐龙路到耳扒山。

5.肖家坝大桥路以西、仰韶路以南、南至湖滨路、西至湖滨路,共计322(单位)1045人。责任单位:法院,撤离组长:曾勇军(13992505213)。提前转移安置地点:岚皋中学,接待人:沈军(18909151061);紧急撤离路线:沿仰韶路--佐龙路到耳扒山。

6.肖家坝大桥路以东、仰韶路以南、佐龙路以东至文谋彩家、南至湖滨路,共计138(单位)414人。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撤离组长:陈洪斌(13992561111),具体责任人王远举(13992526299)。提前转移安置地点:岚皋中学,接待人:沈军(18909151061);紧急撤离路线:沿佐龙路向东到耳扒山。

()第二责任区(7-13撤离小组):县包片领导:刘华(13629159188;责任单位:县农林科技局,责任人:周春栋(13909156196) 具体责任人李云平 (13379358589;公安部门协助单位: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责任人:付书斌(13509155133)

7.三岔路口娄道勇家(观景台宾馆)、田诗德家(永信批发部)至原方垭电站到郑前宝家公路两侧共计182(单位)627人。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撤离组长:伍先儒(15909156818)具体责任人徐刚(13992592225。撤离路线:沿神田路--大桥南路--西街--城关中学。安置地点:城关中学(原岚皋中学校址),接待人:邹文庚(13992520380)

8.沿神田路从田诗德家至原石油公司、三岔路口至贾家沟熊功杰家公路两侧、西二路以西、南至建设路、北河滨大道(即西二、三路),共计287(单位)987人。责任单位:县养老经办中心,撤离组长:陈孝云(13992513789)具体责任人吴应忠(15309151522。撤离路线:沿神田路--大桥南路--西街--城关中学。安置地点:城关中学(原岚皋中学校址),接待人:邹文庚(13992520380)

9.西二路以东、大桥路以西、建设路以北至河滨大道,共计549(单位)1934人。责任单位:县农商银行,撤离组长:熊宗新(18991511989)具体责任人王勇升(13700251506。撤离路线:沿大桥南路--西街--城关中学。安置地点:城关中学(原岚皋中学校址),接待人:邹文庚(13992520380)

10.大桥路以东至河滨大道和建设路交叉口、建设路以北至河滨大道(即汽车站、住建局所在区域),共计301(单位)1042人。责任单位:县国税局,撤离组长:舒露(17709158505)具体责任人罗斌(15809158800。撤离路线:沿大桥南路--西街----城关中学。安置地点:城关中学(原岚皋中学校址),接待人:邹文庚(13992520380)

11.神田路以北从张明安家至张晓印房屋以西、建设路以南至神田(即公路段、电信公司所在区域),共计230(单位)692人。责任单位:县地税局,撤离组长:袁涛(13992559999),具体责任人夏琨(13992511089。撤离路线:沿神田路--大桥南路--西街--城关中学。安置地点:城关中学(原岚皋中学校址),接待人:邹文庚(13992520380)

12.大桥路以东、兴隆街以西、神田路以北、建设路以南共计505(单位)1803人。责任单位:农林科技局,撤离组长:周春栋(13909156196) 具体责任人李云平 (13379358589)。撤离路线:沿神田路--大桥南路--西街城关中学。安置地点:城关中学(原岚皋中学校址),接待人:邹文庚(13992520380)

13.兴隆街以东、莲花路以西、建设路至河滨大道以南、神田路以北,鑫盛大酒店沿神田路至原石油公司以南及安岚后街入口至彭军强家公路两侧,共计1036户(单位)3490人。责任单位:号房湾社区,撤离组长:张晓印(13891502211)。撤离路线:沿莲花路小河口--北门坡--老街--城关中学;安置地点:城关中学(原岚皋中学校址),接待人:邹文庚(13992520380)

 ()第三责任区(14-20撤离小组):县包片领导:张道田  13700251636);责任单位:县人大办,责任人:胡晓军(15389501100);公安部门协助单位: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责任人:张磊13909156236

14.莲花路以东、东一路以西、南宫路以北至河滨大道(即人大、政协办公区域、水泥厂家属楼及河街两侧所有住户),共计313(单位)1552人。责任单位:政协办,撤离组长:徐学密(13891502136)。提前撤离路线:小河口北门坡城关小学,接待人:马铁军(13509151919;紧急撤离路线:沿小河口群惠商场--气象局。

15.东一路以东、东二路以西、南宫路以北至岚河边(即原城关中学、征稽所、麻柳坝开发区从廊桥桥头至钟鑫家所在区域),共计319(单位)1572人。责任单位:城关二小,撤离组长:张东(13509151837)提前撤离路线:小河口北门坡老街幼儿园,接待人:刘冬波(13992508423)。紧急撤离路线:沿小河口--群惠商场--气象局。

16.东二路以东、东三路以西、南宫路以北至岚河边(即自来水厂及麻柳坝交通局家属楼所在区域),共计536(单位)1750人。责任单位:县自来水公司,撤离组长:刘亦枫(15609150066)。提前撤离路线:小河口北门坡老街城关小学,接待人:马铁军(13509151919;紧急撤离路线:沿小河口--群惠商场--气象局。

17.东三路以东,黄家吊桥以西,南宫路以南至开关站、南宫路以北至河边(即麻柳坝食品公司家属楼、原竹藤厂、原民政局家属楼、农机站、畜牧站及河滨大道与南宫路交叉口所在区域),共计291(单位)1442人。责任单位:人社局,撤离组长:张前武(13909151888),具体责任人杨银军(13909156121)。提前撤离路线:小河口-北门坡-老街城关小学,接待人:马铁军(13509151919);紧急撤离路线:沿小河口--群惠商场--气象局。

18.黄家河坝,共计143户(单位)617人。责任单位:肖家坝社区,组长:贾永健(13098000018)。提前撤离路线:黄家河坝-小河口北门坡老街城关小学,接待人:马铁军(13509151919);紧急撤离路线安置点:由城关镇和肖家坝社区提前商定并通知到社区到组到户到点到相关单位。

19.从陈唯三家沿岚花路至李建军建材市场公路两侧(蔺河电站、中医院、四坪加油站所在区域),共计121户(单位)356人。责任单位:中医院,撤离组长:李增宝(13709150005),具体责任人周琳(15991311089)。提前撤离路线:建司岚花路小河口北门坡老街城关小学,接待人:马铁军(13509151919;紧急撤离路线临时安置点:由城关镇和中医院提前商定并通知到村到组到户到点到相关单位。

20.李建军建材市场至王家湾岚河两岸,共计235户(单位)852人。责任单位:四坪社区,撤离组长:张富柳(13909156040)。提前撤离路线:四坪社区活动室(遇特大洪水可往后山撤离)紧急撤离路线:由城关镇和四坪社区提前商定并通知到村到组到户到点到相关单位。

   (四)第四责任区(21-25撤离小组):县包片领导:陈继国(13509151512);责任单位:经贸局,责任人:卢修勇(13509155568)具体责任人苟元学(13991557999;公安部门协助单位: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责任人:陈邦庚(15319869988)

21.广场以南、孟家巷以北、新街以东至建行家属楼(即岚新大厦、老建行家属楼、长安小区、东兴花园所在区域)共计1771户(单位)5712人。责任单位:东坡社区,撤离组长:郑环(15991182811)。撤离路线:沿新街--职业中学;安置地点:职业中学,接待人:邹田新(13909156362)。

    22.新街以西、风堡巷以东、北门坡以南、凉水井以北共计3571252人。责任单位:邮政局,撤离组长:李富国(13399255855),具体责任人杨梅(18992562599)。撤离路线:沿新街--职业中学;安置地点:职业中学,接待人:邹田新(13909156362)。

23.新街以西、凉水井巷至老东街以东、孟家巷(原针织厂集资楼)以南、新街以东至堰溪沟以西(即土司、生司、岚皋宾馆、卫计局、兴安小区、县医院所在区域)共计788户(单位)2878人。责任单位:县卫计局,撤离组长:卢修春(13379152888)具体责任人何代晴(13891523263。撤离路线:沿新街--职业中学;安置地点:职业中学,接待人:邹田新(13909156362

24.县医院以南至原油脂化工厂、堰溪沟东西两边(即保险公司、财政局、职业中学、第二幼儿园、粮食车队、城关镇砖坪巷至老干部局一线及油脂厂所在区域),共计901户(单位)3152人。责任单位:财政局,撤离组长:崔万杰(13509155552),具体责任人谢克斌(18992580033。撤离路线:沿第二幼儿园--职业中学;安置地点:职业中学,接待人:邹田新(13909156362

25.城关镇镇政府至周昌维家门前(陈家沟两岸、政务大厅、堰溪西路、廉租房所在区域),共计924户(单位)3244人。责任单位:西坡社区,撤离组长:谢炳杰(13991531088)。撤离路线:沿迎宾路--职业中学;安置地点:职业中学,接待人:邹田新(13909156362

当险情特别巨大,所有撤离线路全部受阻时,全城群众的撤离采取就近、就高和户自为战的原则进行,指挥部和群众个人依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办法,全力保证生命安全。

七、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根据我县情况,按洪涝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三级。进入汛期、城区防汛指挥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城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洪涝灾害发生后,由县级和城区防汛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Ⅰ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城区出现1小时超过50mm强降水,3小时降雨超过100mm,且降雨还在持续;

(2)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

(3)岚河上游发生特大洪水;

(4)城区堤防发生大范围决口;

(5)蔺河口水库出现漫坝或较大险情;

Ⅰ级响应行动
   (1)县防汛指挥部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与城区防汛指挥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及时向上级防总报告;加强值班和宣传,在县电视台及时通报汛情。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抢险和抗灾救灾工作。

(2)城区防汛指挥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工程防守,做好防汛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Ⅱ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城区出现1小时超过40mm强降水,6小时超过100mm,且降雨还在持续;

(2)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发生较大山洪泥石流灾害;

(3)岚河上游发生较大洪水;

(4)城区河段出现漫堤或部分堤防决口,城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Ⅱ级响应行动

(1)县防汛指挥部视情况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权限指挥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与城区防汛指挥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防指报告,请求指导与支援;加强值班和宣传,视情况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汛情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灾救灾工作。

(2)城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工程防守,做好防汛抗灾工作,并及时向县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Ⅲ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应急响应

(1)城区出现1小时超过30mm强降水,12小时降雨超过100mm,且降雨还在持续;

(2)堰溪沟、陈家沟、贾家沟、张家沟发生较大山洪泥石流灾害;

(3)岚河上游发生大洪水;

(4)城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Ⅲ级响应行动

城区防汛指挥部根据情况启动相关预案,与城区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洪和抢险救灾工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工程防守,共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县级防汛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城区指挥部加强值班和宣传,视情况在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汛情通报。

八、物资储备与管理

县经贸局按照县防汛指挥部要求,储备一定数量防汛抢险物资,保证抗洪抢险的需要;县医院、中医院储备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及医疗器具保障抢险救灾期间群众医疗;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落实个体户储备一定数量抢险救灾物资(包括彩条布、编织袋、铅丝、矿蜡、手电筒、矿泉水、方便面等);盐务局负责储备一定数量食盐。

1.城区防汛物资储备保管责任单位:城关镇政府、县经贸局、县医院、县中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市场监管局、盐务局。

责任人:彭仁银(13509151775)、卢修勇(13509155568具体责任人苟元学(13991557999)、胡世平(13909155605)、朱嗣国(15991331289)、李增宝(13709150005)、陆平(13991558296)戴高涛(13909155501)具体责任人刘军(13359158266

物资储备由城关镇政府负责。在灾情紧急的情况下,城区防汛指挥部有权向各单位及干部职工和居民调用所需物资、设备和交通工具。不服从调遣或行动迟缓的,按有关纪律法规从严处理。

2.物资储备要保证最低保险储量,当因灾使用减少时,责任单位要随时补充,不得低于保险储量。

3.物资使用管理,由城关镇会同责任单位共同负责制定。

4.物资保管人员汛期必须在岗和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九、组织纪律和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4大责任区和25个小责任区负责人,务必严格按照《岚皋县城区防洪预案》的要求,承担组织各责任区群众安全撤离责任,广泛宣传防抢撤预案,切实做到情况掌握到户、信息预警到户、责任落实到户,“三到户”工作要求。使撤离区所有住户熟知撤离预警信号、撤离路线,保证险情发生前安全撤离,全力确保城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服从统一调度。各责任区负责人在险情发生时,必须无条件服从县防汛指挥部和城区防汛指挥部指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讲条件、不得打折扣、不得延误。城区广大干部群众必须服从指挥,在发布抗洪抢险命令后,要积极主动参入抗洪抢险;在城区防汛指挥部发布撤离命令后,必须服从撤离责任人和撤离组长统一调度,应听从指挥,有序安全撤离。对不听指挥擅自行动者,乘机抢劫财物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部门和各责任区撤离责任人严格坚持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加强对本辖区防汛重点危险地段监测预警,各责任区随时保持与各个撤离小组组长的联络,确保遇有险情立即组织群众有序抢撤。

十、工作责任

()不履行职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由城区防汛指挥部责令其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对直接责任者,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1.不服从城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或者拒不执行城区防汛指挥部指令的;

2.玩忽职守,延误汛情、涝情或者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3.防汛抗洪抢险措施不力,造成重大失误的;

4.因指挥失误,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严重损失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从重进行处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破坏防汛通讯设施或干扰防汛通讯的;

2.挪用、贪污、盗窃防汛救灾物款的;

3.散布谣言,扰乱防汛工作秩序的;

4.妨碍防汛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违反河道和大坝安全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附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城区四大责任片区通讯录及责任划分表

  2.城区防汛抗洪撤离示意

  3.城区防汛成员单位通讯录

  4.城区防汛抗洪预警设备分布表

  5.预案启动工作流程图

  6.城区防汛抗洪紧急预警程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