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第二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4-29 16:37来源: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县政府办公室近期组织开展了2019年第二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及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政府门户网站2019年1月-3月共发布各类信息1711篇,其中今日岚皋栏目发布226篇,各镇、部门工作动态栏目发布427篇。投稿采用量居前三的部门分别是:县融媒体中心79篇,教体科技局65篇,交警大队31篇;居前三的镇分别是堰门镇27篇,四季镇23篇,民主镇20篇。

信息公开方面,第一季度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22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有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招标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报送方面。部分单位重视不够,未按要求报送信息,其中:南宫山镇、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扶贫局报送信息0条。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南宫山镇、蔺河镇、四季镇、大道河镇、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团县委微信公众号更新不及时,团县委微博更新不及时。

(三)信息公开方面。县市场监管局“公共监管”栏目信息未及时更新,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环境保护”栏目未及时更新,县发改局“重点项目”栏目信息未及时更新。县住建局、县经贸局、县交警大队、佐龙镇、孟石岭镇、南宫山镇、滔河镇、蔺河镇未按要求公开“机构设置”等基础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抓好整改落实。各镇各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存在问题的单位要迅速安排专人,对照问题清单,于4月30日前完成整改,未按要求整改或被中省市点名批评通报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启动约谈或问责机制。

(二)强化信息公开。各镇各单位要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岚政办发〔2018〕82号)要求,对照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公开本单位、本系统的政务公开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严格审核发布。严格执行《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和县政府办《关于重申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要求的通知》(岚政办函〔2019〕20号),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所有信息经本单位批准同意后方可发布,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

附件:1.2019年1月-3月各单位县政府网站后台投稿采用统计表

           2.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一览表

           3.2019年1月-3月各单位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信息统计表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