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健康养生苑社会化运营公开竞价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1 08:21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出租管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岚皋县健康养生苑进行公开竞价出租,欢迎有意承租者积极报名参加竞租。

一、出租项目基本情况

岚皋县健康养生苑位于城关镇四坪社区,与县中医院一墙之隔,紧邻541国道,岚河环绕,环境优美,是理想的生态健康养生福地。招租标的为岚皋县健康养生苑可用于经营使用的全部有形建筑物(围墙范围内)。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35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568平方米,主要包括一幢6层残疾人康复中心综合楼和10幢3层单体式公寓楼,设置床位200张,内部设计综合考虑了健康养生的人性化、智能化、园林化等特点。目前,主体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已基本完成,已初步具备经营条件。

二、承租公开须知事项和相关要求

(一)本次岚皋县健康养生苑经营权转让,每5年为一个周期,第一个周期满后,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下一个周期的优先承租权。

(二)承租经营范围为旅居式养老、托管(寄养)式养老、医养结合式养老和残疾人康复、残疾儿童康复为主的健康养生养老项目,不得从事与养生养老和残疾人康复、残疾儿童康复无关的项目。

(三)具有雄厚经济实力的独立企业法人,有从事养生养老、残疾人康复、残疾儿童康复经验或正在从事养生养老、残疾人康复、残疾儿童康复的企业、全国连锁式养生养老机构优先。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四)租金每年60万元以上,五年一次性缴纳(交岚皋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

(五)在签订合同前,承租方应向岚皋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交纳150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六)将按规定落实国家对民办养老机构和残疾人康复机构政策性补贴等扶持政策。由县民政局牵头,县残联、县公共资产经办中心配合,制定考核奖补办法,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扶持岚皋县健康养生苑持续健康运营。

(七)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自行处置所购置的可移动的设施设备。

(八)租赁期内,承租方必须依法经营,对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追究相应责任。承租方有以下行为的,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已收取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1.签订承租合同后1年还没开始投入运营的;

2.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合同标的转租、转让、转包、分包、转移用途、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或只从事旅居式养老、托管(寄养)式养老、医养结合式养老,不从事残疾人(残疾儿童)康复项目的;

3.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对合同标的进行拆改结构或建设相关辅助设施的;

4.发布虚假广告或涉嫌非法集资的;

5.利用合同标的进行抵押担保贷款或质押债务的;

6.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凡有意竞租者请法人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基本开户许可证、竞价保证金汇入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到岚皋县民政局报名,报名时需缴纳50万元竞价保证金,账户名:岚皋县国库集中支付局;账号:2607060829200033066;开户银行:岚皋县工行。(竞价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8:00至2019年10月16日下午18:00时止。

2.报名地点:岚皋县民政局二楼创建办

联系人:李德放 联系电话:13992501285

 

岚皋县民政局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