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岚皋县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11-05 10:41来源:县医保局


1问:2020 年筹资和原来有什么不一样?

: 2020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征缴管理由税务部门负责按时足额征收个人应缴费款。缴费后,由医保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保障。

2问:2020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和时间?

:按照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文件规定,2020 年全省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 250 元/人。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25日,集中参保缴费期后出生的新生儿、春节返乡人员缴费延迟至2020年2月29日。对参保居民2019年11月1日—12月31日按缴费标准缴费的,即取得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31 日参保资格并享受相关医保待遇;对2020年1月1日—2月29日期间缴费的,从参保登记开始之日起享受待遇。

3问:为什么要提高城乡居民个人筹资标准?

: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统一要求,2020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 30 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 520 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 30 元,达到每人每年 250 元。可以说,个人出小头,政府拿大头。同时,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高血压、糖尿病等的补助标准进行了提高,基金支出相应增多。

4问:哪些人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 参保对象原则上在户籍地或长期居民地(取得居住证)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体来讲有:

1)具有我县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县居住证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非从业居民,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取得居住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非我县城乡户籍的人员,提供我县居住证和户籍地参保凭证(12 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我县城乡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的也可在统筹区域参保。

2)县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院校)、科研院所(以下简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中专、技校学生,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由学校统一组织。

3)县内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4)原城镇集体企业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5)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不得重复参保。

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稳定就业后,应随所在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自动退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除上述三、四、五条涉及的人员外,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转入或重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5问:个人缴费有什么特殊规定吗?

: (1)对特困人员(城市“三无”、农村“五保”)、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全额资助。

(2)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括2014、2015年已脱贫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贫困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年 70 元进行定额资助。

(3)新生儿出生当年以自然人身份随母进行参保登记,当年不缴费,享受出生当年的医保待遇。次年起以自然人身份参保缴费。

6问:参加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我县的缴费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答:(1对于全额享受个人缴费补助的参保群体,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基础信息,县医疗保障局按照个人缴费标准,依资助人员名册汇总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贫困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缴补分离”的原则办理,参保人员按年缴费标准(250元/人.年)自行向税务部门缴费,其定额补助由县民政局、县残联提供基础信息,由县医疗保障局自医疗救助资金安排各镇通过直补的方式发给参保人员;

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缴补分离”的原则办理,参保人员按年缴费标准(250元/人.年)自行向税务部门缴费,其定额补助由县财政局、县扶贫局按规定足额安排补助资金并通过直补的方式发给参保人员;

4)普通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缴费标准(250元/人.年)自行向税务部门缴费

5)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采用农商银行E终端、建行陕西微信公众号、虚拟户申报等三种缴费方式。使用虚拟户申报方式缴费的,按照税务机关导出的各村(或经办机构)应申报清册,使用纸质票证,收费后在办税厅导入申报,再依据查询缴费凭证到银行缴费后核销手工票,开具完税凭证。E终端缴费可以其POS小票作为缴费凭据,微信缴费可以其支付凭证作为凭据。

7问:已经购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还需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吗?

:根据规定,全市城乡居民每人每年只能参加一种国家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险险种,不得重复参保及重复享受待遇。

8:可以明年再交个人参保费用吗?

: 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25日,集中参保缴费期后出生的新生儿、春节返乡人员缴费延迟至2020年2月29日。对参保居民2019年11月1日—12月31日按缴费标准缴费的,即取得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31 日参保资格并享受相关医保待遇;对2020年1月1日—2月29日期间缴费的,从参保登记开始之日起享受待遇。

9问: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有哪些好处?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2020 年,我市原城镇居民、新农合制度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整合后,不仅仅是用药范围和治疗服务项目增加了,更是保障的范围宽了、享受的内容多了。如可以享受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住院统筹、大病保险政策,在大病保险、新生儿医疗待遇等方面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也得到了提高,参保人员可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10:可以不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吗?

: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种未雨绸缪,提前考虑,是多一份保险,有病治病,无病可以互助。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得病,谁也不愿意得病,但是得病以后,按期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且报销数额远远大于参保费用,不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就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实行年度缴费,年度享受待遇。中断参保的城乡居民再次参保时,按中断期间中省确定的年度筹资标准补交中断期的参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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