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

发布时间:2017-08-11 16:33来源:

一、农村危房改造认定

(一)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简称四类重点对象)。

(二)农村危房的认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将农村房屋鉴定为A级、B级、C级、D级四级,其中C级为局部危险住房、D级为整幢危险住房,C级和D级农房统称为农村危房。

二、农村危房简易识别方法

1.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1)地基基础:地基基础尚保持稳定,基础出现少量损坏;

(2)墙体:承重的墙体多数轻微裂缝或部分非承重墙墙体明显开裂,部分承重墙体明显位移和歪闪;非承重墙体普遍明显裂缝;部分山墙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有明显松动、脱闪现象;

(3)梁、柱:梁、柱出现裂缝,但未达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个别梁柱节点破损和开裂明显。

(4)楼、屋盖:楼、屋盖显著开裂;楼、屋盖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明显裂缝,个别屋面板塌落。

2.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1)地基基础:地基基本失去稳定,基础出现局部或整体坍塌;

(2)墙体:承重墙有明显歪闪、局部酥碎或倒塌;墙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普遍松动和开裂;非承重墙、女儿墙局部倒塌或严重开裂;

(3)梁、柱:梁、柱节点破坏严重;梁、柱普遍开裂;梁、柱有明显变形和位移;部分柱基座滑移严重,有歪闪和局部倒塌;

(4)楼、屋盖:楼、屋盖板普遍开裂,且部分严重开裂;楼、屋盖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严重裂缝,部分屋面板塌落;屋架歪闪,部分屋盖塌落。

三、农村危房改造审批程序:

1.农户自愿申请

(1)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对户籍、家庭收入、住房危险程度及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并须户主签字;

(2)户籍证明。即户口簿,户籍必须与现居住地一致;

(3)收入证明。五保户、低保户提供五保户、低保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残疾人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贫困户,提供由村民委员会认定的关于家庭收入的说明;

(4)危房证明。现有危房照片(处于危险场地或属于D级危房的提供整栋房屋照片,C级危房提供整栋房屋照片和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和户主正面肖像)。

2.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

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将初审符合条件的农户信息在村公示栏公示满7天后,无异议的,以村委会名义上报镇政府。

3.镇审核

镇政府经实地调查,专题会议研究后,上报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4.县级审批

按照各镇上报申请危房改造农户名单,县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发改、扶贫、财政部门组织人员实地查看后,确定补助对象,并公布名单。

三、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根据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岚皋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岚政办发〔2017〕16号)文件,县财政按每户1.5万元的标准补助到镇,各镇根据各户工程量大小、造价差异等因素按不低于1万元、不高于2万元的标准,制定兑现到户补助办法。

四、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

根据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岚皋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岚政办发〔2017〕16号)文件要求,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坚持“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改造后的农房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具备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原则上按照每人不小于20 ㎡,每户不超过 120 ㎡的面积标准改造(含生产性用房)。具体如下:

(1)房屋改造。土木、砖木结构房屋,要求为陕南民居风格,青瓦、白墙、格子窗。

a房顶改造。充分利用现有屋顶建筑材料,木制檩条、椽子无腐朽变质,满足承载要求;造型为坡屋面,红砖或青砖压脊,白灰勾线;瓦片铺设平整、匀称,搭接严密,檐口平直,无积水、无漏雨、无渗水现象;装有栗红色封檐板。屋面整体达到正常使用及遭遇地震、暴雪、大风、暴雨时的安全性要求。

b门窗改造。门窗框、扇无变形,与洞口边缘连接紧密、抹灰平整,窗台表面处理平整,开启灵活。满足条件的金属(塑钢)门窗不需改造。木制门、格子窗应刷栗红色油漆。

c房屋墙面改造。室内墙面平整,使用白色仿瓷或乳胶漆涂料;室外可视墙面平整,使用白色仿瓷或乳胶漆涂料,墙裙90 公分以下用水泥粉刷成青色,用白色做仿砖线。

d房屋楼面改造。楼面应隔层结构安全、构件完备、平整洁净。

砖混结构房屋,除平顶漏水须进行防水处理(漏水较重的屋面应采用坡屋顶)外,其余改造要求与土木结构相同。

(2)厨厕圈改造:有单独厨房,与正房外观一致,灶炉节能环保,用木柴作燃料的应改为节柴灶,操作台应用瓷砖贴面,污水能集中排放入厕;室内厕所应改为水冲式,室外厕所的外观与正房一致;饮水应达到安全饮水标准;圈舍围栏整齐、圈内地面平整、圈棚外观良好,排放的污水、粪便要建有化粪池处理。

(3)用电改造:室内外用电线路规格满足负荷要求,安装规范整齐,没有安全隐患,灯具及插座布局合理,使用节能灯泡。

(4)环境改造: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无散养畜禽,整体环境干净卫生;院落绿化有花台或合理布局栽植花草树木。

(5)住房地面及院坝改造:室内外硬化,硬化层应采用混凝土密实、平整,室内地面及散水硬化厚度不低于 8 公分,室外地面硬化厚度不低于 15 公分,采用 C25 水泥混凝土。

(6)材料质量:购买生产厂家制造的建筑材料必须要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五、农村危房改造改造方式

贫困户有能力完成改造任务的,按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改造;贫困户无能力完成改造任务的,由各镇按照时间节点采取工程化方式统一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