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3月起正式运行

发布时间:2018-02-13 17:20来源:

近日,安康市医改办出台《安康市2018年城乡居民(新农合)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运行方案》,对新农合基金管理方式及医疗保险补助政策进行了统一调整,明确新农合基金使用执行“市级统筹、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略有节余、县区监管、落实责任、包干使用”的原则;明确全市各县区执行统一的医保补助政策。我县按要求从3月1日起执行统一的补助政策。

新的医保补助政策较原政策呈现“两降两升两优化一取消”的特点。“两降”:县级医院起付线由600元降至500元,补助比例80%;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0000元降至8000元;“两升”门诊特殊慢性病I、II、III类限额内补助比例均提高到80%,IV类提高到100%;“两优化”:补助资料更简化,患者只须提供身份证复件、医保卡(本)、住院原始发票、住院清单、出院小结、银行帐号,可不再提供住院病历;报销程序更优化,市内定点医院实行院内“直通车”结算,外地住院的到县政务大厅医保结算窗口实行“一站式”结算。“一取消”,取消镇卫生院住院全额补助,执行起付线100元,补助比例90%的统一政策。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镇卫生院住院不设起付线,合规费用按 90%补助;门诊特殊慢病封顶线提高 20%;符合转诊规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补助比例提高 10 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至 3000 元等健康扶贫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