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做好镇级河库督察长选聘和续聘
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按照《岚皋县镇级河库督察长聘用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及县政府主要领导安排,县河长办于2018年2月1日至6日对全县12名聘请的镇级河道督察长进行了年度综合考核。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经县河长办会议研究,并请示县政府主管县长同意,决定对滔河镇、南宫山镇、四季镇、佐龙镇、民主镇、石门镇、大道河镇、官元镇等8个镇的镇级河库督察长予以续聘。对城关镇、孟石岭镇、蔺河镇、堰门镇等4个镇的镇级河库督察长予以解聘,请各镇人民政府切实加强续聘人员日常管理和被解聘人员的解释工作,确保全县河湖管理工作有力有序。并请城关镇、蔺河镇、堰门镇、南宫山镇严格按照《岚皋县镇级河库督察长聘用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各确定1名镇级河库督察长拟选聘人员,于2018年3月15日前报县河长办审定。
特此通知
岚皋县水利局(代章)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