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陕政发[2011]42号)文件要求,截止到2018年9月在我中心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共54户,经审查后,53户符合保障性住房租住条件,现将符合条件的53户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6日,如在公示期内对本批次通过审核申请保障性住房对象有异议地,请与我中心联系。
办公地点:县住建局大门西侧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2516191
附:申请保障性住房对象基本情况
岚皋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