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体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3 10:02来源:
文件名称 岚皋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体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AB-dzjgxzfb--xzfwj-2019-0990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岚政发〔2018〕22号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12-13 10:02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体育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岚皋县人民政府

20181212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体育工作的意见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民健身条例》和《陕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及《“健康安康2030”行动纲要》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县体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力助推体育强县和健康岚皋建设,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体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体育“1155”发展战略和全民健身“六大工程”,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创建“陕西省全民健身示范县”为抓手,加快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建设运动岚皋、健康岚皋、活力岚皋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体育健身协会、体育培训机构达到50个,经常参加锻炼人数达3.5万人,基本建成管理体制健全灵活、场地设施覆盖城乡、全民健身普及提升、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和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体育事业发展新格局,成功创建“陕西省全民健身示范县”。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体育组织网络。加快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和体育总会建设。建立健全体育部门行政管理、运管中心业务指导、协会社团自主活动的体育健身管理机制,培育规范发展社会指导员协会、老年体育协会、农民体育协会以及单项体育协会,完善县、镇、村(社区)三级基本公共体育组织体系,形成镇、村(社区)和行业体育组织全覆盖,建成各级各类体育培训机构、健身辅导站50个。

(二)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城镇化发展,统筹规划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合理布点布局,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到2020年,城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设施,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建成柑竹坝全民健身中心及其室内乒乓球室、健身房、医疗室、培训室等相关设施;完善城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新建居民小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学校和单位体育活动场地向社会开放率达到100%;加快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步伐,镇“三个一”工程(1个灯光看台篮球场、1片综合健身场地、1处室内健身房)和行政村(社区)“两个一”工程(篮球场、健身路径、乒乓球台等两项以上)实现全覆盖;以“秦岭国家健身步道(岚皋段)”建设为契机,在城市道路、绕城公路沿线、河流湖泊沿岸以及旅游道路两旁,规划建设供群众骑行和徒步的健身绿色步道,连接城乡居民聚居区、公园、博物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构建居民健身休闲步道网络。

(三)大力培育体育产业。按照“体育+X”的融合发展思路,培育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培训辅导、体育旅游、运动康复以及运动装备生产等体育产业。依托县域山水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登山、攀岩、滑雪、探险、徒步、拓展训练、野外露营、康养等健身休闲产业,做大做强“南宫山之旅”户外三项挑战赛及南宫山攀岩、四季狩猎场、神河源高山草甸滑翔、巴山野外露营等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体育赛事品牌和休闲健身项目品牌。探索建立财政保障与社会投资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体育赛事模式,重点扶持承办市级以上2-3个重要赛事,培育形成1-2个省、市级赛事品牌,积极参加市级以上举办的各类赛事,活跃市民文化生活,提高岚皋知名度和美誉度。发挥岚皋在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的优势,利用现有的标准场馆,在条件成熟时,成立职业俱乐部参加市级以上高水平职业联赛,以此带动我县体育旅游、体育广告及其他产业的发展。

(四)全面推动全民健身。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各类机构推行工间、课间健身制度,倡导每天健身一小时。加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每年定期发布一次国民体质监测报告。切实保障中小学体育课课时,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鼓励实施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计划,促进青少年培育体育爱好,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支持少年儿童业余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改善体育锻炼条件。定期组织职工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登山、广场舞等传统体育赛事,适时举办全县全民运动会,实现“月月有活动、季季有赛事”,形成“体育生活化,生活体育化”的全民健身浓厚氛围。大力普及体育文化,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普及健身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增强公众的自觉健身意识,激发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的热情,引导群众形成体育健身观念,养成体育全民健身习惯。

(五)加强体育人才培养。鼓励各学校充分利用场地人才资源举办少儿业余体校,选拔、培养体育特长学生到省市专业运动队学习,有体育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报考体育院校。出台体育人才引进鼓励相关政策,吸引高校体育专业毕业生、退役运动员回岚创办体育经营实体。加强县域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培养一批在市级叫得响、有名气的体育工作者和体育指导员,鼓励街道、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鼓励多渠道投入,创办体育培训机构,开展各类体育教育培训,提升全民运动水平和健身质量。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制度。各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体育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发展体育事业,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体育事业繁荣发展。建立健全体育工作制度,成立发改、教体、财政、人社、国土、住建、市场监管、旅发委(文广局)、税务等多部门参与的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抓好政策落实,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我县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制定实施计划,建立考核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县教体、发改、住建等部门负责,制定全县体育发展规划,整合完善体育工作协调机制,围绕全民健身行动,突出“体育+旅游”模式,健全体育公共服务设施;编制人事部门负责落实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的机构设置、编制和人员配置;住建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在公园、广场、大型公共建筑周边建设公共体育设施;民政部门负责依法对体育类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服务、扶持和监督管理;国土资源部门将城乡全民健身活动场地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有地可用;农林科技、公安、卫计、妇联、工会、共青团及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认真履行体育工作职责;各镇要制定本辖区体育发展规划,落实全民健身工作“三纳入”(纳入工作计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辖区内健身场所建设,广泛开展健身活动。

(三)加大经费投入。将体育事业发展和全民健身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青少年体育训练、举行综合性体育运动会等项目资金的投入力度,确保体育事业经费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同步增加。落实好国家对体育场馆、体育培训的各项税费政策,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按照居民使用价格执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四)强化督导检查。健全完善体育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考评机制,把体育工作纳入对各镇、各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局、县教体局要组织专人定期对全县体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事项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创新宣传理念和方式,加大体育发展宣传力度,挖掘与传播体育的多元功能,积极普及体育知识,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城乡居民的健康意识和体育参与意识,为县域体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