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交通违法行为人:叶某记
违法时间:5月10日12时30分
违法地点:岚紫路18公里
违法车辆:陕GJP***(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行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违反条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1款、第13条的规定
处理依据: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8条第3项、第93条第1款第3项之规定
处理结果:合并处罚款700元
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交通违法行为人一:邱某安
违法时间:5月10日10时00分
违法地点:岚紫公路16公里
违法车辆:陕GZN***(普通二轮摩托车)
交通违法行为人二:郭某宝
违法时间:5月10日12时30分
违法地点:岚紫公路18公里
违法车辆:陕GZ1***(普通二轮摩托车)
违法行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违反条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1款的规定
处理依据: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93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