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2019年第四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9-06-03 11:40来源:

县长杨义龙同志于2019年4月2日主持召开县政府2019年第四次常务会议,确定了相关事项。近期,县政府办对各责任单位承办的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督查,现通报如下:

一、分析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

会议确定:(一)对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分部门分行业统计通报重点项目建设进展、完成投资、策划包装和跑办争取情况,加强统筹协调、督办督促、业务指导和项目跑办,确保圆满完成年度投资任务。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一是已对全县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并以送阅件形式呈送县政府领导。二是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重大项目库编制工作进行研究讨论。

(二)做好全县利用外资情况统计、分析工作,按季度通报各镇、各部门招商引资进展情况,加大考核力度,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兑现奖惩。

责任单位:县招商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一是以送阅件形式印发了《2019年第一季度招商引资工作情况通报》,对各镇、各部门已落地、已签约、意向项目等进行了通报。二是拟定了《岚皋县2019年招商引资考核办法》,正在按程序审签。三是截止5月27日,新落地内资项目23个、外资项目1个,到位资金17.15亿元。

(三)采取切实可行的招工、稳岗措施,切实解决当前企业用人难问题;督促指导各镇加快新社区工厂和毛绒玩具文创企业培育建设进度,确保6月实底前现100户以上搬迁安置小区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一是拟定了《岚皋县万人就业稳岗工作方案》,制定了系列招工、稳岗措施,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二是对全县新社区工厂全覆盖工作推进滞后的镇进行了督查检查,目前全县31个100户以上搬迁安置小区中,25个已覆盖新社区工厂,5个正在建设新社区工厂(城关镇联春村一口印安置小区、官元镇集镇移民安置点、滔河镇青岩安置小区、滔河镇田垭村中河坝安置点、堰门镇集镇安置小区),1个正在做项目前期(佐龙镇集镇安置小区)。

(四)做好全县财税收入、金融存贷情况统计、分析工作,严格执行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突出正向激励,坚持政府类资金向新增贷款量大的金融机构倾斜。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一是每月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二是已将工商银行岚皋支行、农业银行岚皋支行、建设银行岚皋支行和县农商银行四家商业银行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委托代理,对机构改革重新确定的74个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委托银行进行了重新确定。三是5月23日印发了《岚皋县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办法》(岚政办发〔2019〕44号),重点将财政资金存放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机构。

(五)做好各镇搬迁入住进度的统计、通报工作,对进度滞后的官元镇、民主镇、大道河镇落实专人驻镇督促指导,确保按期完成搬迁任务。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搬迁办)

落实情况:办理中。按照要求,每月5日、15日、25日对各镇搬迁入住进度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并对入住情况进行抽查核实。截止5月15日,官元镇入住率54.11%、民主镇入住率49.81%、大道河镇入住率58.97%。

(六)加强对2018年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的考核,对未完成任务的责任部门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格次。

责任单位:县考核办

落实情况:办理中。正在按程序开展年度考核工作,按照要求将2018年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在考核结果等次评定中予以运用。

二、研究审定《岚皋县企业租赁标准化厂房租金奖补实施办法(试行)》《岚皋县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修建标准化厂房奖补实施办法(试行)》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岚皋县企业租赁标准化厂房租金奖补实施办法(试行)》《岚皋县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修建标准化厂房奖补实施办法(试行)》,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执行。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5月9日印发了《岚皋县企业租赁标准化厂房租金奖补实施办法(试行)》(岚政办发〔2019〕37号)。

三、研究审定企业融资担保贷款有关问题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岚皋县欣欣养殖屠宰厂、岚皋县民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申报财信融资担保贷款,按程序予以办理。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公产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已通过市财信担保公司评审,正在办理中。

四、研究飞地园区相关事宜

会议确定:(一)原则同意县飞地办提出的岚皋县飞地经济环保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收购相关事宜,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按法律程序与岚皋县飞地经济环保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收购合同。

责任单位:县飞地办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按照法律程序于4月29日与岚皋县飞地经济环保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收购合同。

(二)会同法律顾问厘清我县与岚皋县飞地经济环保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

责任单位:县飞地办

落实情况:已办结。在本次资产收购过程中,已全面厘清了我县与岚皋县飞地经济环保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收回了相关债务。

(三)加强同市飞地办、安康高新区管委会的沟通衔接,共同协商后续协作事宜。

责任单位:县飞地办

落实情况:办理中。通过与市发改委(市飞地办)、安康高新区管委会沟通衔接,对后续协作事宜达成了初步意向。

在县政府2019年第四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中,县招商局负责的“加大考核力度”和县人社局负责的“采取切实可行的招工、稳岗措施”进度滞后,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请抓紧印发相应文件,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