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岚皋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4 17:21来源:岚皋县应急管理局

 

各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做好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根据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盯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强化“一把手”安全责任,抓紧对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督促本行业领域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全面细致自查自纠,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坚决打贏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抓好安全防控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疫情防控需要,加强对医院、隔离区、检测卡点等场所的安全指导服务,加强对持续运转的用电、用氧设备安全检查,指导配齐各类消防设备设施,规范设置警示提示标识,畅通消防通道。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和建筑材料防火等级等消防安全措施,做好安全监管,严防忙中添乱。

三、紧盯重点领域,强化隐患排查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紧盯道路交通、消防、危化品、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群众举报、明查暗访等方式,实施精准监管。加强恶劣天气安全管理和入城疫情检测,确保返程安全。要针对当前群众大多居家活动情况,以高层建筑为重点,加强城乡居民住宅安全巡查检查和宣传提示,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严防火灾、煤气中毒发生。要严格大型文娱、体育活动审批管理,劝导群众减少集会、游园等活动。要加强烟花爆竹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坚决整治非法销售、违规燃放等问题。要加强用水用电、城市燃气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安全风险管控,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四、严格检查验收,切实抓好节后复产复工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服务,2020年各企业的复产复工时间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决定。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引导、督促企业科学制定复产复工方案,做好重大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复产复工验收要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要在复工复产前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不复产、安全防范不落实不复产、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应急管理处置不完善不复产的要求,确保复工复产安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未通过验收擅自复产复工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严厉处罚。凡在验收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问责。

五、强化监测预警,积极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以保民生、保交通、保供电、保供水、保通信、保安全、保稳定为重点,加强灾害风险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和信息发布,完善隐患排查和群防群控机制,及时消除致灾因素。县发改、交通、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电力、通信和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确保不出现大面积供电供水、供气和通信中断。要结合冬春季森林火险等级偏高的特点,层层落实森林防灭火监护责任,严格火源管理,出现火情要“打早、打小、打了”。对前期受灾群众过冬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保障受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

六、强化值班值守,积极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要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各镇、各部门、各企业要强化沟通协调联动,加强疫情和事故灾害舆情监测,正确引导舆论,严防负面炒作。要做好各单位内部防控,按医学要求做好确诊患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和外出探亲人员的隔离、留观、检查等工作,精准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队伍战斗力。要及时完善疫情期间自然灾害、森林防火等工作的应急预案,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其他救援队伍要做好疫情期间救援装备、物资、通信等保障措施,确保能够及时快速出动、有效处置。疫情防控期间,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误报和漏报。

 

岚皋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岚皋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