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门镇集镇千户安置区(四期)项目竣工结算的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0-01-07 10:28来源:

关于石门镇集镇千户安置区(四期)项目竣工结算的审计结果

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及《岚皋县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受你单位委托,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9126日至20191221,对你单位建设的石门镇集镇千户安置区(四期)项目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在你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工作进展顺利,现出具审计结果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石门镇集镇千户安置区(四期)项目依据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岚发改农经【2018642文建设,批复总投资134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栋移民搬迁安置房,总建筑面积3864.67㎡(9#楼建筑面积1469.75㎡,11#楼建筑面积2394.92㎡),配套建设小区场地硬化、给排水、绿化、亮化、电力、电讯等附属工程。该项目由陕西秦安永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设计,陕西方宇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经公开招标确定由陕西兴科房建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合同承包价6554160.00元(含征地拆迁费暂列金),工程于201811月开工,20196竣工。竣工后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勘察、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结算审计结果

本次送审的石门镇集镇千户安置区(四期)项目,送审结算造价6862151.87元,审定结算工程造价6146481.23元(不含征地拆迁费),审减造价715670.64元。 本次审计仅是对工程造价的审定,工程价款支付应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及有关规定。

三、审计建议

(一)建议石门镇人民政府按照搞好资金结算,结算时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二)建议石门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编制好竣工财务决算,同时完善工程财务资料,整理档案。 

 

 

                            

2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