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兴隆村公路修补工程竣工结算的审计结 果
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及《岚皋县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13日,对2019年兴隆村公路修补工程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2019年兴隆村公路修补工程依据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岚发改农经【2019】1022号文建设,计划总投资199.8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土石方开挖、沥青路面挖除、混凝土圆管涵、砼路肩等。该项目由安康顺兴交通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监理,经竞争性谈判确定由安康盛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合同承包价1741042.92元,工程于2019年11月开工,2019年12月竣工,竣工后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了初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二、本次工程结算审计有关情况
(一)本次对2019年兴隆村公路修补工程的结算审计,包括以下内容:设计图纸、工程量现场签证单、施工合同、与工程造价相关方面的会议纪要、审定的最高限价、工程结算书等有关资料。被审计单位(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对本次审计所提供的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在送达资料时进行了承诺,并出具了书面文件。根据承诺,被审计单位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工程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审计机关的审计是在被审计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的。
(二)本次对上述工程的结算审核具体由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并依法出具审核报告,对其工程结算审核结果依法承担责任。
(三)我局审计组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员一起,对本工程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建设方、施工方均对现场踏勘工程量无异议。
三、工程结算审计结果
本次送审的2019年兴隆村公路修补工程,送审结算造价1764659.37元,审定结算工程造价1762139.27元,审减造价2520.10元。 本次审计仅是对工程造价的审定,工程价款支付应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及有关规定。
四、审计建议
(一)建议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按照搞好资金结算,结算时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二)建议县农村公路管理局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编制好竣工财务决算,同时完善工程财务资料,整理档案。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