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固废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固废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0日-2019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5-2529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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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堰溪西路)
邮编:725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单位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1 |
岚皋县中医医院综合门诊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
岚皋县城关镇四坪路12号 |
岚皋县中医医院 |
安康市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