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发布时间:2020-08-07 10:01来源: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是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政府机构,由市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正科级规格,局机关不设置内设机构,管理岚皋县环境监察大队、岚皋县环境监测站。

    主要负责本辖区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准入、污染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以及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环境监测、环境行政执法、环境应急处理、核与辐射安全等职责。在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行政许可具体工作,监督县区和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并为县区制定环境治理计划方案提供支持。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0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为抓手,突出抓好市对县生态环境考核、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四大保卫战、重点项目建设、环境监管执法、污染减排和脱贫攻坚等七项重点工作,统筹抓好中心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确保生态环境持续变好,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严格监管、强化执法、优化服务,进一步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空气环境质量。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0天以上,PM2.5年平均浓度31微克/立方米以下

    (二)水环境质量。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合格率达100%,岚河湘子坝、六口水文站、民主建成区断面水质保持Ⅱ类标准;蔺河水库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三)完成四大保卫战年度工作任务,完成中省环保督察暨“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

    (四)生态环境质量。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保护优先、分类指导,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成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五)污染减排和环境安全:强化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及污水设施运行情况的执法监管,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完成市考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减排任务;妥善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坚决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六)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重点任务及中心工作。

    三、重点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全方位践行新发展理念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监管与服务协同、执法与规范配套,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绿色循环发展。科学确定“三线一单”,加快完成生态红线勘界定桩,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完成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验收命名,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全面完成年度污染减排和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任务。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补偿,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简约高效的环评审批服务。

(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完成《蓝天保卫战》年度目标任务,持续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强化五步工作法和“白黄红”三色清单问责。打好“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组合拳,深化“铁腕治霾”工作。抓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深入抓好散煤治理(加快煤改电、煤改气步伐)、挥发性有机物和燃煤锅炉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餐饮油烟、在用机动车管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扬尘管控、秸秆禁烧、禁放烟花爆竹等重点工作,完成第二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数据运营上传,超额完成优良天数330天以上、PM2.531微克/立方米以下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全县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三)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采取综合措施,深入开展《碧水保卫战》,夯实管水护水责任,进一步健全深化“河长制”工作机制。巩固四季苍水和蔺河库区县级水源地整治成效,完成民主镇吴家河“万人千吨”水源地整治。完成佐龙镇、石门镇、民主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和资产移交,南宫山污水处理厂、滔河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督促指导蔺河、四季污水处理厂力争二季度竣工投用。完成民主镇光荣村、兰家坝村、柳林村和田湾村农村污水和18个排污口整治任务。配合卫健部门完成医疗废物、医疗废水规范化处置。推行污水处理设施月检测、季研判机制,配合住建部门抓好县镇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指导。实现岚河湘子坝、六口水文站、民主建成区断面水质保持Ⅱ类标准。

(四)扎实抓好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草划分和安全利用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加强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和减排、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高风险化学物质风险管控和土壤环境监管,确保全年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  

(五)扎实抓好青山保卫战。全面完成生态红线勘界定标和成果运用,加强刚性管控和约束。全面完成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确保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向好。加强矿山管控和生态环境治理,县域青山面积保持稳定。

(六)切实抓好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抓好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促启动蔺河电站生态流量永久性整改措施,积极配合完成第二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上级环保督察不出问题。

(七)着力抓好项目建设。完成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策划包装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积极申报争取中省生态环境项目资金。抓好4个村农村污水防治、水源地整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督促蔺河、四季污水处理项目尽快完工,完成孟石岭硫磺矿土壤修复治理

(八)认真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和辐射环境安全管理。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配合卫健部门抓好各机构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的收集、储存、处置和设施运行检查。严格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和日常管理。

(九)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强化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和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在线监测正常运行和传输。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及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增强环境监管执法震慑力。着力完善环境信访机制,积极处置各类环境信访投诉,确保不发生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更新“网格化”环境监管员信息,强化各镇生态网格化管理员的培训和督查、抽查,确保市级抽查接通率和知晓率达到100%。 配合抓好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

(十)切实抓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按照县上总体安排,突出抓好车坪村、泥坪村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全年单位资金投入稳定在5万元以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十一)认真完成市对县考核和各项中心工作。围绕市对县考核、县对部门考核指标,按照基本任务不扣分、突出特色挣加分、负面清单全完成的总要求,统筹一切力量,确保全面完成各项考核任务。同时,全力完成城市创建、扫黑除恶、综治信访、平安建设、招商引资、企业帮扶、深入改革等各项中心工作。

(十二)加强党的建设。切实抓好日常学习、教育培训、制度机制、培养锻炼,坚持绩效考核和结果运用,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抓好党纪法规学习、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教育监管,用好“四种形态”,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抓好“双联互助”和社区共驻共建活动,不断提升机关党建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及相关要求,着力探索新方法新机制,强化线上线下管理,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全面完成法治建设各项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为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行统一预算管理,不设二级预算单位。人员经费按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和预算定员定额标准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本级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局机关和县环境监察大队、县环境监测站。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机关)

2

岚皋县环境监察大队

3

岚皋县环境监测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总编制18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12名。实有在职人员17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7人,单位管理退休人员3人,临聘人员8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7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3.9万元、本年无政府性基金拨款和其他收入。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32.37万元,主要原因是环境保护项目专项业务经费比上年有所调增,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7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73.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32.37万元,主要原因是环境保护项目专项业务经费比上年有所调增。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3.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32.37万元,主要原因是环境保护项目专项业务经费比上年有所调增;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7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73.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32.37万元,主要原因是环境保护项目专项业务经费比上年有所调增。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73.9万元,较上年增加32.37万元,主要原因是环境保护项目专项业务经费比上年有所调增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3.9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0601)191.9万元,较上年减少10.63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调整而减少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602)10万元,与上年持平。

3)环境监察执法支出(2110105)10万元,较上年增长5万元,增长原因:今年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快中省市环境督查问题整改。

4)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110199)12万元,汉江流域水源地及污染源在线视频监控第三方运营经费,与上年持平。

5)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110299)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经费50万元,较上年增长38万元,增长原因:新增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道路移动柴油车污染物排放监测等4个环境监测项目。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3.9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01)169.38万元,较上年减少9.55万元,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较上年有所调整。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03.88万元,较上年增加41.28万元,原因是2020年环境保护业务在上年基础上有所调整,专项业务经费调增41.28万元。

3)资本性支出(3100.6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

4、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3.9万元,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03.88万元,较上年增加41.28万元,原因是2020年环境保护业务在上年基础上有所调整,专项业务经费调增41.28万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03.88万元,较上年增加41.28万元,原因是2020年环境保护业务在上年基础上有所调整,专项业务经费调增41.28万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二)(504)0.6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

4、2019年结转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文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也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本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的原则,2020年本部门共计预算“三公”经费支出5.72万元,较上年减少0.28万元,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减少原因是我局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支出,确保逐年下降。

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占比100%,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费2.52万元,较上年减少0.28万元(1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支出,确保逐年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有车辆2台,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3台(套)。2020年本部门无购置车辆和20万元以上设备采购计划,也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62.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62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政府采购表)。

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3.9万元, 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行政运行经费安排191.9万元,较上年减少10.63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调整而减少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的机关运行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附表: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pdf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