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岚皋县委2020年第二期常规巡察和 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1 10:02来源: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和《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20年巡察工作计划》,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20年8月中旬开始,用2个月时间,对城关镇、孟石岭镇、滔河镇、佐龙镇、四季镇、蔺河镇、石门镇、官元镇、大道河镇等9个镇及相关村实施常规巡察;对南宫山镇、民主镇、堰门镇和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文旅广电局、民政局开展扫黑除恶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一)常规巡察。一是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执行中央脱贫攻坚指示精神不坚决不到位情况;执行中央防范化解风险,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情况。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党委(党组)书记是否承担起第一责任人政治责任,是否存在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围绕政治担当、宣传发动、问题整改、“六清”行动、示范创建、建章立制等方面开展专项巡察,着力发现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对扫黑除恶工作不积极、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工作推动不力问题。

(三)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围绕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省委部署要求、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情况、落实抓组织建设促脱贫攻坚工作和落实巡视、成效考核和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等方面开展专项巡察,重点对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二、分组情况

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城关镇、四季镇、佐龙镇。巡察组驻地:县纪委监委办公楼四楼401室、403室。举报电话:17789231065,举报电子邮箱:xcb295355596@163.com。

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蔺河镇、滔河镇、孟石岭镇。巡察组驻地:县纪委监委办公楼四楼405室、407室。举报电话:17789231061,举报电子邮箱:335838148@qq.com。

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石门镇、官元镇、大道河镇。巡察组驻地:县纪委监委办公楼四楼402室、404室。举报电话:17789231063,举报电子邮箱:393384137@qq.com。

专项巡察组负责巡察南宫山镇、民主镇、堰门镇和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文旅广电局、民政局。巡察组驻地:县纪委监委办公楼四楼411室、414室。举报电话:18992578653,举报电子邮箱:xcb18992578653@163.com。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来电、来访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来信请寄岚皋县纪委监委办公楼四楼县委巡察办转巡察组。

巡察组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县委巡察办监督电话:0915-2519100。


中共岚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