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常务会确定事项“回头看”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4-01 11:12来源: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按照《县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办法》相关规定,县政府督查室对2019年县政府第一至十二次常务会未办结的确定事项进行了“回头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在2019年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办理情况的历次通报中,共有51项确定事项未办结,经县政府督查室对未办结事项进行“回头看”,目前39项已办结,其余12项仍在办理中。

二、未办结事项具体情况

1.县经贸局承担的“按照“租补分离”方式对企业租金进行补助”事项,目前相关补助资金还未落实。

2.县安岚高速协调办承担的“安岚高速岚皋至陕渝界段隧道弃渣综合利用具体事宜与省高速集团公司安岚管理处充分协商,形成操作性意见”事项,目前将合作协议上报安岚高速建设管理处,待高速集团最终确定。

3.县应急管理局承担的“将消防大队纳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进行统一管理”事项,目前已拟定《岚皋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正在修改完善,由于消防大队人员管理属于省市消防救援总队垂直管理,暂无法纳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4.县文旅广电局承担的“充分做好影剧院和博物馆建设项目选址的调查论证”事项,目前正在申请资金进行回购。

5.县卫健局承担的“加快我县健康行动实施和考核方案制定”事项,目前已拟定《岚皋县2020年创建国家公共卫生健康项目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计划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讨论审定。

6.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和县水利局承担的“尽快完成全县“两厂(场)”运营管理移交工作”事项,目前县城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管理已移交县住建局,资产及相关资料暂未移交,佐龙、民主、石门等3个镇中心污水处理厂因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尚未移交,其他镇村污水处理站已移交所在镇承担运营管理。

7.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和县财政局承担的“继续按照项目程序推进污水PPP项目建设,委托第三方承担项目运营管理”事项,目前正在衔接市财政局争取协调污水PPP项目入库。

8.县农业农村局承担的“确保屠宰厂11月底前投入使用”事项,目前土地审批手续已上报省政府,待相关手续完善后运营屠宰。

9.县财政局承担的“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发放”事项,正在按程序办理;承担的“加快制定完善中省市资金争取表彰奖励办法”事项,还在拟定中;承担的“鉴于原县法院办公楼房地产闲置,征求各方意见后,按程序处置”事项,目前正在聘请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待评估完成后确定拍卖低价,启动拍卖程序。

三、工作要求

从办理成效看,县文旅广电局、县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6个责任单位承办事项进度滞后,现予以督办提醒。各责任单位要把抓好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作为,扎实推进会议确定事项落实;要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加快工作进度,推动会议确定事项尽快落实到位,特别是涉及印发相关文件办法的,务必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县政府督查室将对未办结事项进行跟踪督办,逾期将严格按《岚皋县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办法》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