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关于印发<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试行)>的函》(土壤函〔2020〕7号)和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重点工作的通知》(陕环土壤函〔2020〕11号)要求,我县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组织各镇,在全县范围内对农村黑臭水体进行了详细排查。经查,我县辖区内无农村黑臭水体。
附件: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农村黑臭水体清单表
岚皋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