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岚皋县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0-11-13 08:55来源:岚皋县民政局

    别:B

 

岚皋县民政局

岚民函〔202053                   签发人:伍先儒

 

对政协岚皋九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复函

 

吴成诚、庄振林、谢晓莉委员:

提出的关于《关于大力促进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规范管理的提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社会组织发展的关注。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组织,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建设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厘清政府、市场、社会三者关系,有利于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有利于加强社会治理、激发社会活力,有利于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2018年以来,我局在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上级相关文件规定,降低登记门槛、简化审批流程,取消了社会组织登记的筹备审批环节,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二是通过年检和平时检查,依法规范社会组织收费和其他行为,依法撤销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或连续一年以上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三是争取省市福彩项目资金和苏陕协作项目资金累计260余万元,用于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四是成立了岚皋县阳光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专门开展对社会组织的各项服务。

目前,我县社会组织发展管理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发展管理力量薄弱,政府和社会对社会组织关注支持力度不够;社会组织规模小质量低,内生动力不足,缺乏自身发展活力;社会组织建设管理人才匮乏,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抓手少、力量弱。这些都直接影响了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亟待有关方面引起重视,尽早加以改进。

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按上级的要求,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着力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现代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建立完善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和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区志愿者的“四社联动”工作机制,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

一是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内涵发展和外延增长并举的方针,有效扩大增量、提高质量,促进各类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大力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等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积极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以增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应诉求、规范行为的能力为目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项目支持、税收优惠等措施,激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同时要加强综合监管,落实好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管理体制,努力做到该扶持的扶持,该监管的管好,该处罚的依法处理,切实保障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积极推进服务平台建设。努力推进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实体化平台运作,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平台的支持服务功能,重点做好社会组织孵化、技术支持、服务咨询、规范化建设等实务性工作。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社会组织管理发展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管理、统筹、规划、协调的作用,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发展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具体指导。

欢迎你们对民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岚皋县民政局

2020年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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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0915---227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