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宫山镇脱贫攻坚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竣工结算的审计结果
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及《岚皋县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16日,对南宫山镇脱贫攻坚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南宫山镇脱贫攻坚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依据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岚发改农经【2020】245号文建设,批复概算总投资321.0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66.73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花里村、桂花村实施新修产业道路共3.5公里,改造产业道路共3.13公里以及铺设排污管网等。该项目由中匠民大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设计,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监理,经邀请招标确定由陕西君睿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合同承包价2262000.00元,工程于2020年5月开工,2020年8月竣工,竣工后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了初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结算审计结果
本次送审的南宫山镇脱贫攻坚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送审结算造价2415724.14元,审定结算工程造价2399313.85元,审减造价16410.29元。 本次审计仅是对工程造价的审定,工程价款支付应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及有关规定。
三、审计建议
(一)建议南宫山镇人民政府搞好资金结算,结算时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二)建议南宫山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编制好竣工财务决算,同时完善工程财务资料,整理档案。
岚皋县审计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