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09:49来源: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相关规定,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和“真实有效、及时准确、合法规范”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及时、主动、规范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部分符合政府安置工作退役士兵社保接续、业务和中心工作等动态、信息10余条,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8条规定,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更新信息,切实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准确性。

4.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尚未开通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利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召开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学习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持续做好高效审批工作,全面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积极应对新型互联网工作模式,提高电子化办公水平,努力为退役军人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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