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一监督案件被最高检评选为精品案件

发布时间:2021-02-07 15:32来源:检察院

近日,岚皋县检察院办理的朱某某社区矫正监督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精品案件,陕西省检察系统唯一一件获此殊荣。

2020年上半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服务“六保”任务,岚皋县检察院在开展监外执行检察工作中,立足职能,突出重点,主动作为。在专项检察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朱某某经营的企业陷入困境。经了解,该企业稳定发展需朱某某本人经常性到外地接洽联系业务,由于法律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的诸多条件限制,朱某某外出活动受到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处于停滞状态。针对此种情况,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向县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汇报,主动对接县司法局召开联席会,研究解决措施并达成共识,优化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在外出申请程序、活动范围、定期报告等监管方式。最终,通过网络、实地考察等监管方式,促进朱某某经营的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岚皋县检察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岚皋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岚皋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