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2021年第1次、第2次常务会议 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1-03-25 16:34来源:

县长杨义龙同志分别于2021年1月11日、1月20日主持召开2021年县政府第1次、第2次常务会议,确定了相关事项。近期,县政府督查室对各责任单位承办的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核实督查,现通报如下:

一、县政府2021年第1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

(一)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确定:1.对已经明确的工业园区、城市聚集区、农业园区、核心景区、重点项目等重点工作,实行“一个区域、一名县级领导挂帅、一个部门包抓、一套方案推进”工作机制,尽快印发2021年重点工作推进方案。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落实情况:已办结。印发了《中共岚皋县委办公室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领导和县直部门包抓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岚办发〔2021〕9号),对城镇建设、旅游发展重点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对重点农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包抓帮扶责任进行了明确。

2.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防止出现返贫致贫。

责任单位:县脱贫办

落实情况:已办结。制定了《岚皋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办法(试行)》,每月开展监测帮扶工作,实行重点监测、分级帮扶。

3.突出项目建设,聚焦《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明确的七大重点工作,尽快编制完成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编制了1镇(四季镇)12村(永丰村、佐龙村、桂花村、宏大村、柏坪村、龙板营村、大河村、榨溪村、月池村、瑞金村、草垭村、武学村)乡村振兴规划建设项目、产业项目规划表。已拟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正在按程序送审。

4.进一步规范现代农业园区扶持条件、要求和标准,严格按政策兑现奖励扶持。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拟定了《岚皋县特色产业扶持办法》,正在征求意见。

5.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分行业、分部门建立农民工欠薪和企业欠款整治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制”跟踪管理。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治欠办)

落实情况:已办结。开展联合执法检查6次,检查企业49家,排查欠薪隐患36起,下发欠薪问题督办单11份,解决欠薪问题68起,春节期间无欠薪群体性事件发生,完成了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

6.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所涉及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全面梳理自查,自查结果报县发改局核实验收,进一步规范收费标准,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地电岚皋分公司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对城镇水电气暖收费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不合理收费项目已全部取消,严格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7.尽快下达2021年招商引资工作计划。

责任单位:县招商服务中心

落实情况:已办结。印发了《中共岚皋县委办公室 岚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21年度招商引资和招工稳岗工作任务的通知》(岚办发〔2021〕7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招商项目策划包装的通知》,向各镇各部门征集策划包装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库。

8.尽快修订完善岚皋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县招商服务中心

落实情况:办理中。已完成岚皋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修订初稿,正在按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二次修改。

9.严格落实《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确保境内水质持续好转、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组织学习了《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将贯彻落实《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纳入三长治河年度目标任务,拟定了“十四五”国考断面水质保护方案,开展了汉江流域乱排乱放专项检查。

(二)审定《岚皋县“十四五”规划纲要》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岚皋县“十四五”规划纲要》,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和各分管县长、行业部门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十四五”规划纲要,按程序提请审定。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岚皋县“十四五”规划纲要》已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三)组织学习《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传达学习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贯彻会议精神

会议确定:1.抓好《条例》贯彻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措施,压实责任,加强监管,确保《条例》各项要求落地落细,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营商办)

落实情况:已办结。印发了《岚皋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岚职转发〔2021〕1号)。

2.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加快完成所有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整合,同步推进相关职能和人员划转,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人力不足问题可通过社会购买服务解决。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待市12345便民服务中心统一整合后配合使用,现已对相关职能进行初步梳理,正在研究相关职能和人员划转工作方案。

(四)审定《岚皋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岚皋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交县委审定。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秦岭办)

落实情况:已办结。已以岚政办发〔2021〕12号文件印发。

(五)听取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1.进一步提升检测能力,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强化医务人员管理,规范检测流程,做到快速、及时、准确检测。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印发了《岚皋县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采样核酸检测应急预案》《关于成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应急集中采样人员储备工作组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关于核酸检测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县内核酸检测人员及采样人员参加了核酸检测技术培训班。新购进核酸检测仪1台,已正式投用,核酸检测能力达到日均1500人。

2.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定期对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生活必需品等疫情防控物品需求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梳理统计,统筹抓好政府应急物资储备和民间日常储备,坚决筑牢疫情防控物资基础。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应对办)

落实情况:已办结。县镇医疗机构应急储备物资全部采购到位,能保障至少30天的满负荷运转。

(六)听取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集中人力和时间,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间和任务要求,实事求是,一个不漏,准确无误排查上报情况。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已完成省级5%、市级10%、县级20%抽查整改工作。对全县所有图斑按照30%的比例进行了核查,各镇核查新增问题图斑602个,县级核查新增问题图斑89个,待系统开放后按程序在线上报。

(七)听取全县矿山及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专项排查整治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1.关于煤矿管理问题,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强化监管,从严把关复工复产。

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按照国家煤监局《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严把复工复产关,无煤矿企业复工复产。

2.关于非煤矿山管理问题,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从严把关非煤矿山开采条件,对不符合开采要求的,必须强行关停;对秦岭区域和巴山核心区域,必须从严管控,绝不能碰红线。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开展了联合检查,目前非煤矿山开采合法有序,秦岭区域和巴山核心区域无非煤矿山开采行为。

3.抓紧按程序印发实施《岚皋县河道采砂2020—2025年规划》,加强河道采砂管理。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岚皋县河道采砂2020—2025年规划》已批复实施(岚政函〔2021〕1号),并按照规划加强了河道采砂管理。

4.依法依规抓好全县河砂经营。

责任单位:县六口工业园区管委会(六口工业园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落实情况:办理中。已递交办理河道采砂经营许可证相关资料,待市水利局就河道采砂点位设置问题审核批复后办理。

5.认真研究谋划一批镇级垃圾集中处置项目,同步加强与市级部门的衔接,加快推进垃圾焚烧项目。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策划了官元镇、滔河镇垃圾集中处置项目,已完成项目可研批复,正在选址,同步与省住建厅城建处、村镇处进行了对接争取资金支持。

6.迅速组建专班,加快推进镇级污水处理厂PPP模式运营。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已确定镇级污水处理厂PPP模式运营工作方案,目前正在与咨询公司拟定服务合同。

7.加强畜禽养殖企业监管,规范养殖行为,引导企业合理处置养殖废弃物,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以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为重点,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指导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和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并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二、县政府2021年第2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共安康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确定:1.按照“均等化、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从严抓好民生保障政策落实,严禁随意拔高和降低标准。针对特殊时期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体,及早研究制定阶段性措施,确保及时救助到位。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通过全面排查走访群众,宣讲低保政策,复核、认定低保对象,做到程序规范、对象精准、动态有效、群众满意,实现“应保尽保”。目前,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583人、特困供养54人;农村低保对象9605人、特困供养3181人。

2.尽快制定“林长制”工作方案,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成立了林长制工作专班,拟定了《岚皋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正按程序送审。

(二)审定《杨义龙同志在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上的讲话(讨论稿)》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杨义龙同志在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上的讲话(讨论稿)》,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审定。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落实情况:已办结。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已召开,印发了《周康成、杨义龙同志在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岚办通报第4期)。

(三)讨论2021年主要经济指标建议

会议确定:1.紧扣全市2021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和岚皋县情实际,根据会议讨论意见,科学合理设定2021年度主要经济指标,按程序提交县委审定。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经贸局、县农业农村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2021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已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完成修改,并通过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2.按照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加快推进项目前期,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设。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一季度计划开复工项目76个,截至目前已开复工59个,余下17个项目计划3月底前开工建设。二季度和三季度各计划开工20个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预计分别在3月底、6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能够按期开工建设。

3.加快谋划、储备和申报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加强对上衔接,力争取得最大份额。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已办结。2021年上报第一批专项债券项目6个,拟争取债券资金3.4亿元。

4.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快推进县级融资平台整合工作。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县级融资平台整合升级方案已经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目前,正在对县属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评估。

(四)听取2020年重点工作“双单”督查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2020年重点工作“双单”督查结果。对完成“双单”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双单”任务的单位,相关单位要限期上报情况说明进行认定,确因主观原因造成任务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开展责任倒查,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落实情况:已办结。印发了《2020年重点工作“双单”完成情况通报》,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7家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2.围绕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对照各自职责,尽快梳理确定本单位2021年重点工作“双单”,及时报县政府审定。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落实情况:已办结。各单位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已分口审核完毕,正按程序送审。

(五)研究创建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相关事宜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启动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创建。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已启动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创建工作,正按创建标准有序推进。

2.原则同意关于回购县创业创新园的请示,按程序提请县委审定。待县委审定同意后,由县人社局商财政局,严格按照程序依法推进回购工作。回购资金采取“以县人社局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办法解决。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落实情况:办理中。县委常委会议已审定同意回购县创业创新园,目前已完成县创业创新园资产评估和回购风险评估,正按程序推进回购工作。

(六)研究投资建设南宫山景区客运索道相关事宜

会议确定:1.原则同意县财政局向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入资本金600万元,县旅游集团公司按程序参与南宫山景区客运索道建设。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旅游集团

落实情况:办理中。拟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注入资本金,待财政预算方案审定后实施。

2.协助企业及时办理项目前期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南宫山景区管委会

落实情况:办理中。成立了合资公司,完成项目备案,正在编制规划、完善相关手续。

三、工作要求

从此次督查结果看,县林业局负责的“尽快制定‘林长制’工作方案,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和县招商服务中心负责的“尽快修订完善岚皋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度滞后,现予以第一次督办提醒,请县林业局和县招商服务中心加快工作进度,迅速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