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蔺河镇等四个镇旱改水项目竣工结算的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1-04-13 09:30来源:岚皋县审计局

关于蔺河镇等四个镇旱改水项目竣工结算的审计结果


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及《岚皋县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受你单位委托,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9年11月25日至2021年1月11日,对你单位建设的蔺河镇等四个镇旱改水项目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在你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工作进展顺利,现出具审计结果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蔺河镇等四个镇旱改水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蔺河镇大湾村,民主镇榨溪村、枣树村,官元镇龙洞村,南宫山镇佘梁村、双岭村和桂花村。项目依据岚皋县自然资源局岚自然资发【2019】63号文建设,计划总投资280万元,资金来源为2019年县级耕地开垦费。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该项目由西安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负责设计,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由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代理,经邀请招标确定由陕西正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合同承包价1844000.00元,工程于2019年11月开工,2020年5月竣工,竣工后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了初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结算审计结果

本次送审的蔺河镇等四个镇旱改水项目,送审结算造价1934356.06元,审定结算工程造价1916322.91元,审减造价18033.15元。 本次审计仅是对工程造价的审定,工程价款支付应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及有关规定。

三、审计建议

(一)建议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审计认定的工程造价搞好资金结算,结算时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二)建议县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编制好竣工财务决算,同时完善工程财务资料,整理档案。


岚皋县审计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