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请市长为患慢病人解决多渠道报销医疗费情况反应。尊敬的市长:您们好!我是岚皋一农合慢病患者,办有慢病就医证。自参加农合以来,长期购药都能报销,医院买不到的慢病药拿医生开的处方到岚皋大药房购药,开好发票11月份到卫生院也给我们报销了,使我能够按照医生要求吃药,生命得到延续,感谢党的好政策,政府的温暖。但好景不长,今年元月份我在医院购药买不到我要吃的药,跑到药店去购药被告知不能报销,说是实行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整合,只能在医院买药才能报销,找到县医保局说是全市统一的政策,只能在医院报销。一是我了解到,原城镇居民投保的慢病患者,在药店买药就能直接报销,城镇职工现在在药店买药也是直接报销,为什么把我们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一整合,就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请问人类社会天天在进步,国家天天喊便民利民,而我们这儿的服务政策却在走下坡路,有谁能替我们老百姓说话,帮我们解决因医院够不到药而在药店购药却不能报销的问题,使我们慢病治疗有保障,减轻我们的负担,让我们多活一天。 二是在医院就诊一次大夫只给开三天用药,最多开7天用药,我们慢性病,长期就吃那几样药,每次开一次药,要排队、挂号、交费、要用半天时间,很不方便,也不经济,大夫开药前,还要给开各项检查单,把病检查清楚了,才给开那么点药,费用特别大,我们承受不起。 三是慢病患者都是老年人,都是要进土的人了,门诊治疗费和政府关爱的一点慢病钱,都想用在药物治疗上,把钱花在检查上实在心痛。我们在药店买药,既方便、经济又省时。 请市长大人能否改一改,报销慢病医疗费的方式,敬请恩准。此致敬礼2020年 3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