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为切实加强对公共安全的应急处置,确保各类突发安全事故(事件)能够按照各个专项《预案》有序有效有力处置,经县政府研究,特制定本预案。
一、县安全应急处置指挥部
总 指 挥:陈 稳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责任指挥:卢峙兵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总指挥:杨义龙 县政府副县长
杨首艳 县政府副县长
张 峰 县政府副县长
宁 斌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张永斌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志海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继国 县计划局局长
刘纯海 县财政局局长
吴遵海 县水利局局长
张前武 县城建局局长
朱益玖 县民政局局长
蔡家兴 县农业局局长
杨大吉 县林业局局长
郑世健 县交通局局长
谢继文 县卫生局局长
王安军 县教体局局长
钟克晏 县国土局局长
杜文涛 县文广局局长
祝 斌 县经贸局局长
陈建准 县安监局局长
熊自黎 县科技局局长
郑世平 县气象局局长
王泉林 县电力局局长
颜春燕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元全 县药监局局长
王建华 县环保局局长
胡高黎 县工商局局长
陈洪斌 县交警大队队长·
王 军 县武装部副部长
徐建伟 县武警中队队长
赵明博 县消防大队队长
王光宁 县电信分公司经理
黄柏文 县移动公司经理
谢 华 县联通公司经理
县安全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领导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下设应急办公室,由县政府办主任张永斌兼任办公室主任,协助指挥部总指挥、责任指挥、副总指挥处置安全应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履行值守应急、信息发布、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负责向县安全应急指挥部报送紧急重要事项;承办县安全应急指挥部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县安全应急指挥部有关决定事项和县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组织编制、修订《岚皋县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指导全县安全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审核专项安全应急预案,指导专项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安全应急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向市安全应急管理办公室报送安全应急信息和联络工作。承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安全应急处置的启动程序
县安全应急办公室根据信息监测部门以及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紧急报告进行分析,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安全事故(事件)时,报请县安全应急指挥部确定事故级别,及时发布专项安全应急预案启动命令,督促各专业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县专项安全应急预案启动后,县专业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预案的规定,组织、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专业安全应急队伍,开展抢险救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人员疏散、安全保护、治安维护等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全力组织开展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工作流程:
安全应急信息→县安全应急办公室→县安全应急指挥部→县安全应急专项指挥部→启动专项安全应急预案→启动部门安全应急预案→现场救援处置。
三、应对安全应急的部门责任分工
(一)专项指挥部工作职责
负责执行县安全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定,对县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并报告工作;经县安全应急指挥部授权,负责及时向有关乡镇、部门、单位下达指令,协调部署、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救援工作;负责将突发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县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参加安全应急处置、救援、善后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安全应急的对外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安全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
(二)主要安全应急部门职责
县级有关部门务必依据本预案要求,履行安全应急工作职责。
县计划局:负责安排安全应急工作的项目。责任人:陈继国(13509151512)。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拨付、监管安全应急资金。责任人:刘纯海(13509150171)。
县经贸局:负责储备安全应急物资。责任人:祝斌(13909156457)。
县公安局:负责县城火灾、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快速疏导、处理,公众聚集场所安全事故处理,群体性安全事件的秩序维护。责任人:颜春燕 (13909156309,15309156309)。
县民政局:负责安全应急时受灾群众财产损失情况统计,救助物资、款项的接收、使用、监管。责任人:朱益玖(13709150065)。
县交通局:负责安全应急时道路抢修,做好运输保障工作等。责任人:郑世健(13909156156)。
县卫生局:负责安全应急时受伤人员的快速救治,提供必要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专业技术人员等。责任人:谢继文(13700251526)。
县水利局:负责对汛情的监测、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及城镇自来水供应的恢复等。责任人:吴遵海 (13700251636)。
县农业局:负责病虫鼠害、动物疫情的调查、灾后恢复等。责任人:蔡家兴(13992560899)。
县城建局:负责安全应急时县城道路抢修和城区道路照明设施的抢修等。责任人:张前武(13909151888)。
县科技局:负责安全应急避险知识宣传普及等工作。责任人:熊自黎(13509151751)。
县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提供预警信息。责任人:钟克晏(13379358080)。
县工商局:负责安全应急时规范市场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责任人:胡高黎(15109159909)。
县林业局:负责山林火灾的预防工作,林区火灾发生时组织开展安全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林区火灾案件查处。责任人:杨大吉(13509158188)。
县环保局:负责环境污染事故等安全应急预警和紧急处置工作。责任人:王建华(13309155095)。
县安监局:负责工矿企业生产事故、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学校等人员聚集地发生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等安全应急调查及应急处置。责任人:陈建准(13909156158)。
县教体局:负责各类学校的安全应急处置工作。责任人:王安军(13509151959)。
县委宣传部:负责安全应急的对外宣传工作。责任人:刘志海(13909152108)。
县文广局:负责安全应急的现场报道。责任人:杜文涛(13509151763)。
县电力局:负责抢修受损电力设施。责任人:王泉林 (13709157593)。
县药监局:负责安全应急时对事故(事件)涉及范围内的食品、药品进行检测等工作。责任人:李元全(15309150108)。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预报资料。责任人:郑世平(13991530215)。
县电信、移动、联通:负责的通信技术、设备的维护和应急抢修,确保安全应急通信畅通。责任人:王光宁(15332667901)、黄柏文(13909156021)、谢华(13309154009)。
县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部(分)队参加安全应急抢险救灾工作。责任人:闫自刚 (13186285522)。
县交警大队:负责维护交通秩序,严惩交通违法行为。责任人:陈洪斌(13992561111)。
县武警中队:参与抢险救灾、救援,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公共秩序等。责任人:徐建伟(13509156383)。
县消防中队:负责城区火灾事故的安全应急处置工作。责任人:赵明博(13709158957)。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制定并实施本乡镇境内的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向县安全应急指挥部报告安全应急有关信息;在县安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开展安全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县安全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向县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有关信息;承办安全应急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