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五条禁令”严肃公开推荐干部纪律

发布时间:2012-02-23 00:00来源:县纪委

有效防止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中的违纪行为,确保民主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近日,岚皋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通知,提出“五条禁令”严肃公开推荐干部纪律。

一是严禁采取当面拜访、打电话、发短信、安排消费活动,或委托、授意中间人说情、打招呼、做工作等方式进行拉票。二是严禁宴请、送钱、送物、以利益手段暗示及许诺或要挟参加推荐的人进行拉票。三是严禁以利用生活圈、社交圈和地域关系拉帮结派、搞小团伙的方式进行拉票。四是严禁收受有拉票意图的礼品、礼金,不得参与有拉票意图的宴请、消费活动及隐瞒、包庇、袒护干部的非组织活动,不得帮助他人拉票。五是严禁以传播小道消息、编造谣言或通过信件、短信、网络等方式诋毁中伤他人,更不得恶意攻击和诋毁其他被推荐对象。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干部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度,重点学习“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纪律要求,打牢严守纪律思想基础。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经查核属实的拉票行为,一律取消相应人选资格,已决定任用的,撤销任用决定。对参与或帮助他人拉票的,比照自己拉票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