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25号)精神,岚皋县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在继续规范实施“蛋奶工程”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教育牵头、学校执行的原则,多措并举,克服困难,扎实工作,全县义务教育阶段37所学校、5个教学点15051名学生全部享受了“蛋奶工程”和营养改善计划惠民政策的阳光雨露。
明确实施范围。按照要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不含县城学校)可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经统计,我县共计12115人可享受这项民生工程。
明确实施标准。按照每年200天在校期间每人每天3元标准,每天为学生供应一定数量的蛋、肉、蔬菜、水果或营养价值相当的食品,以营养早餐为主要形式供学生选择食用,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午餐的形式供学生选择食用;国家试点学校经费补助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县城学校按省定标准继续实施好“蛋奶工程”,按照每年200天在校期间每人每天3元标准,每天为学生供应一定数量的牛奶、鸡蛋或营养价值相当的食品,以早餐或课间加餐的形式供学生食用,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和学生家长按一定比例分担。
明确操作模式。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计划”与“蛋奶工程”并轨实施后,“蛋奶工程”按省定标准以课间加餐的形式供学生食用;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和学生家长按一定比例分担。结合我县实际,实施“营养计划”的供餐模式统一为学校食堂供餐,以营养早餐或午餐的形式供应。学生饮用奶实行目录定点招标采购,由供应商统一配送到各学校(含教学点),学校负责组织并指导学生在课间饮用。
实施营养干预。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牵头研究制定《营养配餐指导食谱》,由县教育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各学校严格落实。各学校必须按《营养配餐指导食谱》加工制作营养餐,确保食品安全卫生、营养健康、搭配合理、数量充足。在提供营养早餐的同时,各学校要分类指导,加强健康营养教育,建立营养标准干预机制。对寄宿学生,要按照《营养配餐指导食谱》的要求,为学生制作提供午餐、晚餐食品;对走读学生,要利用家长会、健康营养明白纸、板报、知识竞赛、家长开放日等平台,开展对家长“营养计划”的配餐培训和指导,加强对学生的营养健康教育,确保走读学生在学校和家里都能正常食用营养餐。食谱必须是带量食谱,经学校领导小组审定并经监督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明确安全责任。各学校是“营养计划”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落实“营养计划”的各项具体工作,要求必须按照“足额使用、优质安全”的要求实施,并对食品安全卫生负全责。要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卫生部14号部长令)规范采购、运输、贮存、加工、制作、分发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同时要制定《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和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件。
至4月中旬,该县各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和“蛋奶工程”共投入资金506.2万元,其中:学生营养餐补助414.2万元,添置设施设备20万元,饮管人员费用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