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某等四名跨省诈骗犯罪被告人在岚皋被依法判决。至此,这起以推销电子软件为油头、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调虎离山”为“脱身之计”、跨2省4市10余县的诈骗案宣告结束。
四名诈骗犯均系湖北省恩施市人。为谋取不法钱财,先后驾驶小轿车从湖北恩施出发,经重庆流窜至陕西境内,沿途专找五十岁左右中老年人,按预先共谋的方法实施诈骗,即:先由甲冒充外地推销电脑元件的人在街上物色合适的诈骗对象,找到合适的诈骗对象后即称其有2000件电脑元件需推销,请求受害人帮忙联系买家,并许诺事成后给5000元的好处费。在双方交谈中,乙冒充当地人及时出现,假称有其认识的买家,并将受害人引荐给冒充当地某单位中层领导干部的丙,见面后丙看过样品后假称东西很好,要买下所有的货(2000件),待丙离开后,充当托儿角色的乙即向受害人提出合伙出钱,将该软件买一部分,然后再卖给农行,从中赚取利润,再按各自出钱的比例分成。在受害人筹款时,由丁负责跟踪观察受害人有无察觉或报警。当受害人将取来的现金交给乙后,该乙即让受害人去复印身份证件趁机摆脱受害人,并迅速上车逃往异地。
据悉,该伙诈骗犯先后在我市汉阴、石泉、岚皋、平利、汉滨及汉中市西乡县等地诈骗得手,5天时间里共骗取他人现金6万余元。目前,4名嫌犯已被依法判处一年四个月至三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在此,司法人员提醒广大群众要保持清醒头脑,面对高额利益诱惑时,一定要三思而行,谨防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