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五项措施”推进综治机构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2-06-08 00:00来源:本站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效能,增强基层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治安防控能力,我县全面规范基层综治机构的设置、制度和运作,把镇(办)、村(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建设成化解矛盾的调处中心、解决问题的前沿阵地、维护稳定的主要平台,筑牢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是规范机构名称。根据中省市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更名文件和综治维稳反邪教工作中心建设要求,将各镇办、村(社区)综治工作机构名称统一变更为××镇(办事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办公室,××镇(办事处)综治维稳反邪教工作中心和××村(社区)综治维稳反邪教工作站,实现了全县综治机构名称的规范统一。

二是规范机构设置。进一步明确了镇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1014人;主任由镇(办)党(工)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镇(办)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分管副职担任;委员由党政办、人武部、纪委、组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财政所、团委、妇联、文教、民政、计生、信访等部门负责人或专干组成。各镇(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设主任1名,为副科级专职综治办主任。综治办按照小镇不少于2名、大镇不少于3名的编制安排专职干部,专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设立镇(办)综治维稳反邪教工作中心,设主任1 名,由镇办综治办主任兼任;设副主任3 名,由镇办武装部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长担任,中心主任主持综治维稳反邪教工作中心的日常工作,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开展综治暨平安建设、维稳、反邪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在各村(社区)设立综治维稳反邪教工作站,设站长1名,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任,工作站根据所在村人口规模和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专职工作人员一般在13人。工作站在村“两委”的领导下,接受所在镇办综治办的业务指导,负责村级综治维稳反邪教日常工作。

三是规范硬件建设。镇办综治维稳反邪教工作中心按照8+X模式设立办事大厅,整合基层综治、维稳、信访、公安、司法、社保、民政、计生、财政、土管等工作力量集中办公。村(社区)综治维稳反邪教工作站设在村委会(社区),安排专门办公室进行日常办公。所有综治工作机构按照岚皋县编制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标牌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悬挂标牌,并按要求进行登记、制作、悬挂;各镇办综治办按要求在一个月内完成机构更名、印章更换和标牌制作。

四是规范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了镇(办)综治委、综治办、综治维稳反邪教工作中心和村(社区)综治维稳反邪教工作站的工作职责,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履职,做到工作不越位、不缺位。

五是规范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镇(办)综治机构工作报告、台帐资料、工作例会、考核评比等四项制度,要求镇办综治办每月定期向县综治办报送上月“综治工作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进行一次检查督促,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进行一次考核评比,按照年初签订的责任书兑现奖惩。明确村(社区)综治机构学习例会制度、排查调处制度、情况报告制度、资料台帐制度等四项制度,要求各村(社区)综治机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分析本村(社区)治安状况和矛盾纠纷的规律与特点,制订防范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定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定期向镇办综治办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辖区社情民意,并按照“五簿四册”的要求完善档案资料,做到档案资料整齐完备、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