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全报销”让农民看病不再愁

发布时间:2013-11-28 00:00来源:陕西日报

“现在好啊,捉只老母鸡卖了,住院还用不完!”112058岁的岚皋县民主镇马鞍村村民陈绪林兴奋地对笔者说。陈绪林说的,正是岚皋201271开始实行的“新农合镇办住院100元起付线外全报销”制度。在“全报销”推动下,该县2012年镇级住院人次流向55.08%,位居全省第一,被评为陕西省新农合“三合理”工作先进县,该制度入围第七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

为让广大群众尤其是贫困人群优先得到改革实惠,岚皋在费用测算、政策研判、风险评估基础上,确立“镇级卫生院起付线外全报销”制度。制度规定,凡参合群众在镇级卫生院住院,总费用高于300元的,报销费用按总费用减去100元起付线及政策规定不予报销项目,余额按100%报销;低于300元(含300元)的,余额按90%报销;单病种住院按照单病种报销标准执行,患者自付部分纳入全报销;五保户住院报销不减起付线,合规费用按90%报销,余额部分由民政部门承担。其中,包括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普通床位费、护理费、内置材料费、急诊抢救用血费均在报销范围之内。

为防止小病大养和以药养医问题,该县要求各卫生院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严格住、转、出院标准,规定药品费不得超过总费用的60%,日均费用、次均费用分别控制在150元、1050元之内。岚皋还为15个镇级卫生院配备了彩超、X光机、血液分析仪、救护车等设备,招录了41名医护人员充实到各卫生院。

据统计,2012712013630,全县享受全报销住院患者9918人次,较上年同期增长3213人次,增长率为47.92%,新农合补助金额达97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2.67万元。全县综合住院年度实际补助比例由47%上升到56.15%,高于全省54.21%1.9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