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三举措”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4-02-11 00:00来源:县民政局

为了切实做好全县冬春特别是春节期间生活无着落流浪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全力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该县进一步强化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一是精心安排、密切关注。以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与公安派出所、市容集镇管理等单位配合,对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农贸市场、汽车站、垃圾池()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薄弱环节和隐患之处,跟踪监测重点区域,尤其是春节期间做好了夜间和重点区域巡视,确保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和临时安置。

二是灵通信息、及时救助。为了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完善了救助值班制度,春节期间落实专人值班值守,公布救助电话,对前来寻求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给予及时救助,还加大主动救助力度,发现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精神病人2例,并会同公安、卫生等部门及时进行救治,截至目前全县共救助对象65人。

三是强化领导、夯实责任。流浪乞讨人员是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该县切实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确保春节期间各种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