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位于城关村五组深藏2个生产加工麻花的黑作坊。当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后,出动4辆执法车,组织18名执法队员前往该处现场进行查处,当执法人员和记者来到现场后,首先发现一辆装有还未出售麻花的小型货车停在院内,为了不惊动涉案人,执法人员和记者轻声来到加工所在场所以查身份为由敲开大门,进入加工场所内记者看到这几家黑窝点在比较隐蔽的小巷内进行食品加工,门后就是厕所,简易搭建的油锅就安放在墙角处,墙壁屋顶被油烟熏的已经分辨不清,还未进行加工已经和好的面团就随意码放在地上,仅有一块编织袋隔开。用来炸麻花的食用油有的用机械油桶盛装,有的没有生产地址、日期,加工人员的生产区、生活区混杂,空气中时时弥漫这一股难闻的气味,生产环境实在令人堪忧。当执法人员问起涉案人员有没有相关证件时,涉案人员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
执法人员经过现场检查发现,该食品加工作坊未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证,属无证无照非法加工行为。该作坊无供货方资质、无原材料购进验收记录、无产品检验记录,且生产设备简陋,无任何防护设施,生产制作间条件严重不达标,卫生条件极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执法人员对该作坊依法进行了查处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