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龙镇推行“五定双考” 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发布时间:2012-02-16 00:00来源:

佐龙镇换届后,在干部中实行定岗位、定职责、定目标、定措施、定奖惩,镇党委综合考核和镇村干部综合评价相结合的“五定双考”工作机制,切实转变干部作风。

    实行五定,人人头上有任务。一是定岗位。镇党委根据镇村干部自身实际,结合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因人而异确定工作岗位。二是定职责。因岗定责,细化夯实年度工作任务。三是定目标。将工作任务分解到站所、村,细化到镇村干部人头,一人一表。同时,要求每个业务岗位及包挂村必须有一个以上亮点示范工作。四是定措施。建立干部管理台账,镇干部实行周汇报,村干部实行季汇报,对重点工作实行排名通报;推行干部工作日志,每月检查审签;建立民情工作台账,驻村干部每月深入村组不得低于六次,入户不得低于两次,年终考核按全村农户总数进行调查核实,按比例计分。五是定奖惩。将工作完成情况与干部工作津贴相挂钩,凭工作业绩,分别按110%100%90%计发工作津贴;单项重点工作与干部福利奖金挂钩;村干部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比例与年终村干部奖励工资挂钩,超额完成任务的作为单项奖励的依据。

    推行双考,个个身上有压力。根据“五定”内容,实行半年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每次考核采取镇党委自上而下综合考核和镇村党员干部自下而上逐一评价相结合的办法,按6:4的比例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最终确定镇村干部考核等次。

    强化落实,确保群众得实惠。为确保“五定双考”干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镇党委制定出台了《“五定双考”管理办法》,完善了驻村工作制度,建立了目标管理体系,实行重大工作失误责任追究制和责任捆绑制。同时成立了“五定双考”领导小组和督查组,确定专人负责;督查组定期督查,凡干部日志与检查不符,第一次由镇纪委谈话,累计三次的扣除当月奖励工资。

通过实行“五定双考”干部管理制度以来,该镇党员干部共走访群众1230余人,结对帮扶困难群众115户,收集意见建议1100余条,送去帮扶资金11000余元,调处矛盾纠纷110余件,解决困难57件,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