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电力局荣获“窗口文明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11-01-14 00:00来源:

在刚刚结束的岚皋县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岚皋县电力局被县文明委授予2010年度“窗口文明示范单位”。

2010年,该局以着力打造“陕西电网,双优电网”品牌为总揽,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规范行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为根本,在全局上下广泛开展了创建“窗口文明示范单位”活动。在创建过程中,该局一是加大窗口部门软硬件建设,先后投入80余万元对基层供电所软硬件设施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为广大电力客户营造优质、方便、快捷的办电环境;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取缔和废止了一些限制用电的规定和影响用电的收费项目,鼓励客户敞开用电,所有窗口服务部门实行“一厅式办公和“首问负责制,简化办电流程,为客户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三是规范职工服务行为,严格实行文明用语、文明办公,对客户实行热情、周到服务;四是加强行风建设,定期不定期邀请各级领导、行风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对窗口服务部门行业作风进行民主评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通过创建活动有力地提升了企业管理水平,塑造了企业良好形象,推动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