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治安大队再次掀起学习“五条禁令”热潮

发布时间:2012-02-27 00:00来源:

为坚决防止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问题反弹,切实维护公安队伍良好形象,公安部决定,自2012120日至315日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岚皋县治安大队高度重视,于217日召开会议,再次掀起学习“五条禁令”高潮。会上,大队长邱新刚结合大队工作实际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求全体治安民警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绷紧“五条禁令”的弦,切不可触这个高压线,要集中精力做好当前工作。提高遵规守纪意识,做到不酒后驾驶机动车、不在工作时间饮酒、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折不扣地执行“五条禁令”,务求做到令行禁止、绝不触犯。在从严要求民警的同时,重申一切从领导做起,从制度抓起,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五条禁令”入耳、入脑、入情、入理 ”。率先垂范,严格自我要求,强化组织观念,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二是签订责任状,从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五条禁令”、“七个严禁”、执法办案、队伍管理等多处进行规范,严格落实责任,保证责任到人、到岗,扎扎实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在行动上、日常养成上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三是结合开展“三评三访”深化“大走访”活动,深入基层,访问民情,排忧解难,提高服务意识,围绕“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鼓励群众对治安民警执行“五条禁令”情况的监督,努力实现责任增强、能力提升、作风提升、形象提升的目标。

全队民警围绕主题开展了热烈讨论和表态发言,讨论中紧密结合自己的思想及遵守禁令的实际,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和省厅“七个严禁”,做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切实维护好公安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