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六个强化”,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百日”集中执法行动

发布时间:2012-04-16 00:00来源:

为加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力度,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岚皋县工商局于2012410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百天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集中执法行动,全力打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强化组织领导。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股长、各所所长为成员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百日集中执法行动领导小组。执法行动领导小组采取不定期抽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集中执法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各工商所形成以所长负总责,副所长具体抓的组织机构。同时严格落实问责机制,凡因工作不力而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依规依纪实行问责。

强化监督检查。该局严格按照《岚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巡查工作规范》的具体要求,以工商所为主体、以网格化监管为模式、以行业风险度为基础、以“一册二卡三签字”为记载进行市场巡查工作。通过加大巡查频次,提高巡查的针对性、有效性,确保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强化市场监管。此次集中执法行动,主要针对较为常见的超范围经营食品、食品经营“一票通”进销货台账不规范和没有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等违法行为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引导食品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保证不进、不销问题食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充分运用食品快速检测手段,对消费集中、需求旺盛、保质期短、容易变质、时令性强、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的食品进行快速检测,加大筛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食品,及时抽样送检,并且依法查处。

强化办案力度。该局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追溯深挖不合格食品的进销货渠道,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加强线索分析,加大办案力度,加强案源通报和移交。对执法行动期间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线索和食品安全案件进行集中办理,形成有效的执法办案合力,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舆论宣传。加强与当地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消费常识,使之家喻户晓。及时正确引导消费,加大对优质食品、优良品牌的宣传力度和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营造生产安全食品、销售安全食品、使用安全食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强化部门协作。主动加强与县食安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监、商务、卫生、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及时交流信息,开展联合执法。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认真履职,全力以赴;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积极配合,搞好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