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管理,改善。岚皋县工商局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大胆创新,形成以“一个主体、两个重点、三项工作”为核心的集贸市场监管机制。
抓住一个主体,明确市场主办者责任。“一个主体”即市场开办者责任主体。该局监督指导市场开办者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市场开办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管理责任的要采取行政训诫、降低市场信用等级或责令停业整顿,并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把握两个重点,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两个重点”即以市场经营者准入环节为监管重点和商品货源进出环节为监管重点。把住市场经营者准入环节重点在于审查资质、证照,凡符合经营条件的,都要办理营业执照;把住货源进出环节重点在于全面推行集贸市场经营者及市场开办者健全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对于货物进出要索取或出具购物凭证,建立重要商品货源台帐。
做好三项工作,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一是完善集贸市场监管申诉举报渠道,要在集贸市场建立健全12315申诉举报联络点,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二是落实市场巡查责任制,加大对违法交易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三是大力推进“诚信市场”创建工作,落实好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大力倡导诚信经营,文明经营,争创先进评选活动,提高集贸市场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文明化经营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