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公安交警队伍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县交警大队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出“三查三抓”措施,有针对性的开展整改,努力提升队伍形象。
一、查规范执法,抓训练。大队重点检查在接处警环节上,是否存在接警不出警、出警不及时、处警不得力等问题;在立案环节上,是否存在有案不立、立而不查、违规立案、越权办案等问题;在调查取证环节上,是否存在现场勘查、物证检验不及时、不细致,涉案财物扣押保管简单粗糙等问题;在实施强制措施环节上,是否存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当,超期羁押等问题;在案件处罚环节上,是否存在收取保证金代替处罚,以罚代刑、以罚代拘、滥收乱罚等问题;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质量是否合格,执法结果是否公正,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有无办关系案、人情案、油水案,干扰执法等问题。大队拿出一周时间,利用早岗前半个小时,由警体素质好的民警担任教官,从队列站姿、稍息立正、齐步与立定、跑步与立定、整理着装、敬礼、手势操等常用项目入手,对全体民警和协管员进行了综合训练,使队伍的执法形象有了较大改观。
二、查服务质量,抓规范。大队重点检查窗口服务是否做到微笑服务、热情服务;是否存在服务不够细致周到,告知、解释不够造成群众不满和投诉的问题;是否存在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索、拿、卡、要”、耍特权、抖威风,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等问题。同时,要求各中队领导对民警执勤执法情况从手套、反光背心、着装到警容警貌,从携带装备到执勤车辆,都要进行认真检查,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执法不规范、服务态度不好、执法不文明等问题,现场纠正,及时解决。
三、查纪律作风,抓督导。大队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有无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存在违反“五条禁令”、“三项禁止”的问题;是否存在为警不清廉,不给好处不办事,人情不到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是否保障24小时警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工作作风是否扎实,工作措施是否落实,有无敷衍塞责、玩忽职守的行为等问题。同时,为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公开,大队成立由大队长亲自负责的督导组,采取每天转一圈的方式,对路面执勤点和各业务窗口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随查随纠,做好督查登记,每月进行督查通报,并纳入大队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