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转作风、树形象、优环境

发布时间:2012-06-07 00:00来源:

近日,岚皋县旅游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岚皋县“三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据《岚皋县深入推进爱我岚皋、投资环境整治、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该局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转变全局干部工作作风,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了岚皋县旅游局对外公开承诺事项:

一是坚持政务公开,强化服务效能。借助各种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发布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抓好行政监管事项的规范运行,公开审核依据、资格要求、相关手续、办理程序和时限,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间,对办理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当场受理;不能及时受理的予以解释说明,并提出解决办法;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说明原因,并提出转办建议。

二是加强行业监管,净化旅游市场。认真贯彻旅游法规,全面履行旅游管理职能,做到依法行政。积极推行行业标准,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范围,规范有序地开展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旅游景区的A级评定、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评定工作和旅行社设立审核工作。加大旅游执法检查的力度,坚决打击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行为,严厉查处恶性削价竞争和欺诈性旅游广告等问题,切实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改进工作作风,确保优质服务。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树立“服务游客、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理念,秉公办事,文明办公,热情待人,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在办理公务、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投诉时,举止文明,态度热情,耐心周到,做到咨询业务有人答,反映问题有人管,来电来文有回音。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现象,努力提高优质服务的水平。

四是强化自律意识,做到廉洁从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政纪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坚决杜绝工作中吃、拿、卡、要和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建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工作队伍。

五是提高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发展。稳步推进旅游产业改革发展工作,全力推进旅游重大项目建设,抓好旅游网络建设和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培训,努力提高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水平;高标准策划旅游宣传促销,全方位组织推介旅游产品线路,全力开展招商引资,做好旅游项目申报,务实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有效推进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年度市、县主要旅游经济指标,为促进岚皋县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