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七个不准、八个不让”扎实促进干部作风大转变

发布时间:2012-06-08 00:00来源:

66,县旅游局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就县委、县政府开展的“作风转变年活动” 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加强该局干部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效能。

在以旅游为主导产业的旅游大县,旅游局的总体形象尤为重要,会上全体干部结合自身的岗位职责,就如何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措施、提升工作效能积极表态发言,讨论制定出了“七个不准、八个不让”的工作要求。

“七个不准”是指:1、不准对服务对象态度蛮横,冷漠 ,语言粗俗;2、不准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3、不准窜岗、脱岗,利用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4、不准无故拖延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5、不准工作时间饮酒,坚决禁止酗酒;6、不准无故中断通讯联络,以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7、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推诿扯皮延误工作。

“八个不让”是指:1、不让领导布置的工作在我手里延误;2、不让需要办理的事项在我手里积压;3、不让前来办事的同志在我这里冷落;4、不让差错和失误现象在我这里发生;5、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6、不让应当传递的信息在我手里中断;7、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8、不让岚皋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

通过“七个不准、八个不让”的工作要求,切实有效的把转变干部作风、加强部门服务效能建设与创先争优、创建文明单位相结合,切实做到“造品牌、树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