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交警“三字法”筑牢群众守法文明出行意识

发布时间:2013-11-20 00:00来源:

在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暨五进八上工作中,陕西省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足冬季道路交管工作实际,定期深入辖区乡村集镇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观”、“ 讲”、“谈”的宣传形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自觉守法文明出行意识,筑牢交通安全防线,取得了良好成效。

 “观”——观看事故案例展板,敲响警示之声。将近年以来发生的因超速、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制作成宣传展板,用简洁的语言,血淋淋的事故场景警示,告诫广大交通参与者要增强自身交通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让交通事故的悲剧不再上演。

“讲”——宣讲交通安全知识。组织警力定期深入乡村基镇、田间地头,通过给农村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和村干部交流等方式,讲述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和交通安全形势,分析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危害后果,警示农村群众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上路、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进一步增强其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谈”——面对面谈交通安全。结合深化落实“建设平安岚皋”、“交通安全大检查”、“践行群众路线教育”等活动,定期深入辖区社区、村委会密切联系,组织群众、社区居民召开警民座谈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通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片、宣讲重大交通事故案例、组织观后讨论等形式,警示广大人民群众超员、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倡导他们自觉养成遵守交规、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