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案件评查“谁评查、谁签字、谁负责”

发布时间:2013-11-27 00:00来源:

为进一步夯实责任,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与公信力,今年以来,岚皋县检察院由案管办牵头,组织控申、公诉、侦监部门,实行“谁评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评查工作责任制,对本院办理的自侦案件和涉法涉诉案件进行了重点评查。截止11月中旬,评查组已全面完成案件评查和整改落实工作。

今年共开展两次评查活动。一是对本院2012年办理的自侦案件,通过部门自查、交叉评查、重点案件集中评查等方式,就原案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风险评估、文书使用和制作、涉案款物处理、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二是按照县委政法委统一部署,对2011年以来的涉法涉诉案件与县法院进行交叉评查,重点对信访人的身份、职业、生活状况和引发信访的主要成因、诉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执法状况进行了深入剖析。并依据评查剖析结果,对加强和改进执法办案提出了意见建议。活动中,评查小组对每一起评查案件进行认真评议分析,逐案形成案件评查报告,做到“谁评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了案件评查质量和效果。针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业务部门全部依法进行了纠正和整改。

据悉,两次评查活动共评出优秀案件2件,质量存在瑕疵案件1件,无不合格案件,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共总结归纳意见建议11条,提出整改措施4条。为强化内部监督、提升办案水平和规范执法办案行为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