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岚皋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为目标,认真落实社会保险各项法规政策,全心全意做好待遇发放工作。截止11月底,已发放享受待遇人员2.4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1363万元,发放率达到100%;发放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八类人员”6185人,工龄补贴138.06万元,做到了足人足额按月不间断发放。
一是健全各项制度,严格审核程序,规范发放流程。健全和完善领取待遇人员的审批、待遇计算及养老金发放等各项制度,明确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镇社保站和村级信息员待遇发放职责,规范代发银行“惠农卡”办理及其待遇发放流程,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操作流程的规范统一。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优化便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在经办金融机构农业银行岚皋县分行的大力支持下,全县15个镇按照“地点集中、远近适宜、取款方便、有利于群众”的原则,建成了107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村级支付点,统一架设了通讯专线和安装了POS机,并在民主、石门等5个大镇安装了ATM自动取款机,基本实现了广大群众足不出村即可领取养老金待遇和工龄补贴。
三是强化信息比对,做实做好月审年检工作,确保基金安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利用陕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每个月对领取待遇人员和新增领取待遇人员进行核准、比对,及时剔除参加其他养老保险人员,确保享受待遇人员信息全面、准确。镇、村在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基础上,重点对外出人员、卧床不起、行动不便、年龄偏大的农村老年人和重复领取待遇人员进行排查,有效防止了养老金流失。通过月审年检工作的落实,以及定期开展参保人员生存信息核查等工作,确保了享受待遇人员参保信息真实、准确,杜绝了死亡冒领等现象发生。
2013年10月,全县享受待遇人员的相关信息已全部准确无误的录入陕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从10月起,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全面实现系统内按月审批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