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五项措施强力推进“作风建设月”

发布时间:2014-01-06 00:00来源:

新年伊始,为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以良好作风促进各项公安工作的发展,县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在全县公安机关内开展了以“转作风、促工作”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月”活动,从细微着手,从小事抓起,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形象一流、业绩突出的公安铁军。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序推进。12,局长郭子平主持召开全县公安机关“作风建设月”工作推进会,落实了领导包抓责任制,成立了成立由局长郭子平任组长的“作风建设月”活动领导小组,各党委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包抓一个党支部,督促指导对存在的不良作风和薄弱环节逐一进行排查整改。结合实际制定了《岚皋县公安局“作风建设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活动重点,制定了活动措施,并将有关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方法步骤和工作目标。

二、强化教育,牢固树立自律意识。坚持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以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对毛泽东、习近平同志经典篇目和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五条禁令”“三项纪律”等纪律条令的学习。广大民警纷纷撰写了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文章,进一步加强民警自学、自律意识,确保每位民警对各项规定“入脑、入耳、入心”。同时各党支部组织召开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不断加强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强化督促和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县局将强化督促检查作为推进活动的有效手段,组织政工、纪检、督察部门定期深入到一线部门,重点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安部“十项规定”、“五条禁令”、“三项纪律”等铁纪硬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最大限度地消除引发违法违纪的各类风险隐患。同时落实了责任追究制度,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督查通报,对活动不落实、任务未完成的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顶风违规违纪和拒不完成任务的,一律从严查处。

四、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各党委成员分别深入包抓支部,召开了民主生活会,认真分析在工作作风、队伍建设和管理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短板”,从点滴入手,从细节入手,从着装规范、值班纪律、办公秩序、接处警态度、环境卫生等细节做起,整理总结了20余条整改措施,有力的推动了“作风建设月”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多措并举,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坚持以“工作带动宣传、以宣传促进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在县局网页开设“作风建设月”专栏,激励引导全局各部门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同时以公安信息为载体,对外发布我局开展作风建设月活动经验和做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有效推动了全局教育整顿活动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