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纠风办发出表彰决定,命名岚皋县供电分公司花里供电所为“2013年度人民群众满意单位省级标兵单位”。
岚皋县供电分公司花里供电所位于国家级森林公园4A级风景区南宫山脚下。该所现有员工6人,平均年龄38岁,主要承担3镇28个行政村178个村民小组5330户以及南宫山旅游景区的供电服务工作。供电面积约247平方公里,辖区内有10KV馈路215公里, 0.4KV线路全长83.5公里,0.2KV线路全长215.5公里,配电变压器5540KVA/90台。该所曾先后荣获“集团公司辉煌‘十一五’地电先锋做出突出贡献先进单位”、“规范化供电所”、“市级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市公司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县公司“先进集体”以及“政府配套服务先进单位”。
近年来,该所以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办事公开、工作高效、服务优化、勤政廉政、勇于争先、业绩突出、人民满意”的创建要求,坚持面向社会、服务客户,在群众满意、政府放心上狠下功夫,不断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水平。重点在五个方面抓创建:一是加强员工教育,提高优质服务意识;二是加大硬件投入,创造良好的办电环境;三是落实考核奖惩,不
通过坚持不懈抓创建,供电所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供电所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地电企业在人民群众和地方政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得到了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