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为牟利误入歧途 多次贩毒获刑七载

发布时间:2014-10-10 17:42来源:

吸食毒品,毁灭自己,祸及家庭,毒品严重危害着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岚皋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近日,该院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七年五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汪某现年27岁,今年3月初,他经朋友“海三”结识李某,得知其吸毒,汪某将2颗麻古作价100元卖给李某,两人从此建立毒品交易关系。16日,因李某向其索购冰毒,汪某随即从汉滨籍毒贩“宝哥”手中买进冰毒10克,并与“海三”一同来到岚皋县花里镇隆兴宾馆,以 3300元的价格将毒品倒卖给李某,获利700元。22日,李某再次索购冰毒,汪某又从“宝哥”手中买进冰毒8.8克,随后携带毒品乘车到岚皋,以3500元的价格将毒品卖出,获利900元。当晚22时,李某携带冰毒与他人进行交易,被公安机关抓获,缴获冰毒8.8克。汪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汪某以牟利为目的多次非法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汪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具有坦白情节,应从轻处罚。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汪某系上门女婿,其岳父岳母现体弱多病,妻子也有孕在身面临生产。庭审中,汪某悔恨不已,一边向法庭诉说着自己家庭的难处,一边痛恨自己罔顾家人、误入歧途,面对法庭的审判,他切身体会到贩卖毒品是害人害己,然而,等待他的将是漫长的牢狱生活。